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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765668--2022-00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塔城乡 生成日期: 2022-05-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塔城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度任务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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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22年度任务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十四届县委三次全会和十四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任务安排。

一、工作任务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始终坚持“学、思、践、悟”相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核心要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引导党员自觉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宗旨观念。

1、加强党性党规教育。坚特把党性教育、党性修养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突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常规,教育广大党员自觉尊崇党章,努力向党章看齐,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抓好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层分类指导,针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各党组织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到经常,抓出实效。(牵头部门:党建办)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念成果武装全乡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研究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安排意见,深入宣传阐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党建+”模式、做到“实干争先、勇立潮头”,做好弘扬“塔城四乡建设”的宣传报道。(牵头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二)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各党组织要自觉担负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1、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牵头部门:乡纪委)

2、严肃组织纪律。各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各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各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牵头部门:乡纪委)

3、落实报告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乡党委、乡纪委报告执行纪律情况,把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身边工作人员涉及政治纪律和重要情况,家庭成员涉及政治纪律的重大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牵头部门:乡纪委)

(三)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的选人用人要求,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1、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干部选拔条件。不断深化干部考察考核“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把关作用,强化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确保村“两委”干部德才兼备。(牵头部门:党建乡纪委)

2、改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近距离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乡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综合考评、作风建设考核,建立健全干部综合信息库,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牵头部门:党政办乡纪委)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牵头部门:党建办)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1、强化思想认识。各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党组织一把手要对本组织内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乡相关规定工作负总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要巩固深化好的经验作法,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党政办乡纪委)

2、紧盯重点环节。全乡各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克服松口气、避风头等错误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调研考察、公务活动、会议管理、因公出访、公务接待、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牵头部门:党政办、乡纪委)。

 3、强化监督检查。乡党委要通过重点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管到实处、严到份上。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干部小毛病小问题早要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牵头部门:乡纪委)

(六)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紧盯“小微权力”,重点查处和纠正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处理“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违纪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乡村振兴提供保障。(牵头部门:乡纪委)

2、建立重点督办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盯住突出问题不放,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典型的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督办,督促各党组织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中梗阻”“小鬼难缠”等不正之风。(牵头部门:乡纪委)

(七)严格报告述职制度。乡党委季度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开展1次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的中心组学习,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履职报告,研究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各党(总)支部书记每年应向乡委常委会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领域分管领导每年要向党委述职,并分别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述职;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党建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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