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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765668--2024-00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塔城乡 生成日期: 2024-02-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塔城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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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塔城乡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塔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现将我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塔城乡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向师生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不断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依法推进乡村治理。以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将法治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中,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载体,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行使。

一是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并明确了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今年以来,我乡未发生因决策失误或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四)健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塔城乡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我乡经济发展实际,认真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四是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乡镇层面,建立了乡镇调委会,在村级层面,建立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主导、调委会为主体的“一核三会”人民调解组织。五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塔城乡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考核评价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要求各部门、各村(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推动形成了“人人参与”的社会大普法格局。各村居、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主动,形式多样。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塔城乡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推进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普法宣传存在局限性

塔城乡属于偏远湖区乡镇,普法宣传途径单一。通过普法宣传车、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虽然收到一定效果,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匮乏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村民进行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敏感问题时,存在不少矛盾纠纷,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因此在进行普法宣传时,需要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举办农民法治讲堂等方式,加强对农民的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和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义务,引导他们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成为依法办事的模范。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滞后性

由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滞后性,导致农村群众不了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塔城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根据县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塔城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成立塔城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各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履行普法职责。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要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和良好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情况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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