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福镇2019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清明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9年清明将至,为了加强全镇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我镇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根据南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4〕23号)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4〕1号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洪府厅〔2013〕117号)等文件要求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文明祭扫活动,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加强管理、通力合作,努力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全镇殡葬改革,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祭扫环境。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巩固文明祭扫成果,摒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转向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明华为组长的广福镇2019年清明节期间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组宣办、监察办、团委、妇联、派出所、交警中队、环保所、财政所、城管中队、卫生院、交管站、市监分局等单位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办主任舒屯水担任。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加大宣传报道。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网络、短信、横幅、专栏、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认识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转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3、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治理。同时对各村骨灰堂要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日至8日 6:30-18:00
五、责任分工
1、各村(居)、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内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另外,各村(居)的挂点领导、蹲点干部牵头负责各自区域文明祭扫工作。
2、民政办:牵头负责全镇群众祭扫工作。4月2日前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于民。
3、组宣办:要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特别要宣传严禁燃放鞭炮、焚烧祭品、销售祭品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4、监察办:负责对违反文明祭扫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
5、党政办:3月31日之前,负责向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6、派出所:负责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交警中队:负责协调全镇清明期间祭扫路线指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特别是105国道十字路口,要安排人员做好引导和疏导工作。
8、财政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9、市监分局:加强全镇殡葬祭品市场的管理,开展全镇殡葬祭品市场治理工作,重点是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丧葬用品的行为。
10、城管中队:加强巡管,对集镇范围内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要严格取缔。
11、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制定清明紧急救护工作预案,并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12、交管站:负责管理105国道、广三公路上的大巴车辆安全运营秩序,协助交警维持道路上的车辆安全。
13、环保所: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14、团 委:负责在全镇青少年中倡导文明祭扫。
15、妇 联:负责向全镇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文明祭扫、共筑平安”的号召。
六、有关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完善保障措施。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2、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各村(居)、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带队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现场。
3、落实岗位责任,树立服务意识。各村(居)、各单位要以“方便群众、为民服务”为目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开通咨询电话(85081001、85082300),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投诉、求助、建议等事项。
4、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到位。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到岗到位,届时,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全镇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进行督查,对因人员脱岗、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