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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3-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广福镇2019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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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福镇2019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清明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9年清明将至,为了加强全镇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我镇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根据南政办发[2019]12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4〕23号)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4〕1号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洪府厅〔2013〕117号)等文件要求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县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文明祭扫活动,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加强管理、通力合作,努力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全镇殡葬改革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祭扫环境。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巩固文明祭扫成果,摒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转向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明华为组长的广福镇2019年清明期间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组宣办、监察办、团委、妇联、派出所、交中队、环保所、财政所、城管中队、卫生院、交管站、市监分局等单位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办主任舒屯水担任。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加大宣传报道。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网络、短信、横幅、专栏、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认识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3、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治理。同时对各村骨灰堂要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日至8日 6:30-18:00

五、责任分工

1、各村(居)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内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另外,各村(居)的挂点领导、蹲点干部牵头负责各自区域文明祭扫工作。

2、民政办:牵头负责全镇群众祭扫工作。4月2日前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于民。

3、组宣办:要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特别要宣传严禁燃放鞭炮焚烧祭品销售祭品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4、监察办:负责对违反文明祭扫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

5、党政办331前,负责向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6、派出所:负责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交警中队:负责协调全镇清明期间祭扫路线指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特别是105国道十字路口,要安排人员做好引导和疏导工作

8、财政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9、市监分局:加强全镇殡葬祭品市场的管理,开展全镇殡葬祭品市场治理工作,重点是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丧葬用品的行为

10、城管中队:加强巡管,对集镇范围内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要严格取缔。

11、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制定清明紧急救护工作预案,并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12、交管站:负责管理105国道广三公路上的大巴车辆安全运营秩序,协助交警维持道路上的车辆安全。

13、环保所: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14、团  委:负责在全镇青少年中倡导文明祭扫

15、妇  联:负责向全镇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文明祭扫共筑平安”的号召。

六、有关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完善保障措施。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2、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各村(居)、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带队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现场。

3、落实岗位责任,树立服务意识。各村(居)、各单位要以“方便群众、为民服务”为目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开通咨询电话(85081001、85082300),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投诉、求助、建议等事项。

4、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到位。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到岗到位,届时,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全镇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进行督查,对因人员脱岗、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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