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乡属各单位: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一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始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为实现我县“全市当龙头、全省树标杆”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为大力实施“实力东新、魅力东新、活力东新、幸福东新”四大战略,必须切实抓好今年的防洪抗旱减灾工作。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主汛期(4~6月),全市平均降雨量为1450毫米,较常年偏少1成,全省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汛前降雨偏少,汛期降雨接近常年但有集中降雨期,赣江上游、抚河可能发生区域性较大洪水,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大洪水,伏秋期有阶段性干旱发生。据此判断不排除我乡2018年出现较大洪水的可能,防汛形势仍然严峻。因此,今年我乡的防洪抗旱工作要从抗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为立足点,以确保圩堤设计洪水位不倒堤,确保连续三天暴雨262毫米降雨不受涝,确保百日无雨农作物不受旱为目标,做到防汛抗旱并举,最终夺取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胜利。
一、加大宣传力度,贯彻执行《防洪法》,增强抗灾意识。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深入进行《防洪法》的宣传教育,加强科普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防灾避险能力,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制订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洪、涝、旱情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抗灾意识,真抓实干,从早、从严、从细做好各项准备。
二、加强工程管理,做好汛前检查,清除工程隐患。
水利工程是防汛抗旱的基础设施,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按照防洪责任段,认真组织好汛前检查,对圩堤上的涵、枧、闸以及险工险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建筑物、重点险工险段及在建工程制订好安全度汛方案,落实责任,汛期确保有专人看守。
三、落实防汛资金,备足防洪物资器材,做到有备无患。
东新乡将确保按照县下达的计划任务(见附表),抓紧配足配齐防汛必备的物资,并将防洪物资器材放到指定的地点固定专人保管。防洪资金、物料要做到专储、专用,严禁挪用。如因防汛器材不足、资金不到位贻误抢险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检修排灌设备,疏通排灌沟渠,做好排灌准备。
全乡现有机电排灌设备担负着排涝和灌溉任务,各村要认真对每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坏什么修什么,确保每台机组都能运转,充分发挥设备应有效率。各村要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运行和调度,汛期固定专人24小时值班,切实做到有涝就排,高效运转。
五、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认真开展工作。
防汛工作事关大局,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这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把责任领导和防汛工作人员落实到防洪堤段上,制订好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防洪组织机构,建立以基层民兵为骨干的抢险突击队和防洪督查队。抢险队员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骨干,并登记造册报乡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以备急需调用。按照县防总规定,从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为防汛抗旱工作期,各级防汛机构从四月一日起上岗到位,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六、加强组织纪律、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防洪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备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好,提供相应的服务。所有参加防洪人员都要加强组织纪律,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由乡纪委专门抽调一批纪检干部,成立乡防汛督查队,及时深入到防洪抢险一线,督查防汛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县防总指令执行情况,防汛人员到位和物资到位情况。对玩忽职守、不听指挥、物资储备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各村(社区)、乡属办各单位要按照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通力协作,服从调度,积极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全体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都要发扬98抗洪精神,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准备,强化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为战胜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旱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确保防汛抗旱双重胜利,为我乡拼争“全省第一乡”,建设“四个东新”,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