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委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工作,现将今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以来,我委全面开启“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对照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县(区)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打分。3月始,县(区)营商办筹备参评材料准备工作,于4月2日第一次报送参评材料至省、市营商办。5月份,县(区)营商办协同14个参评指标部,多次对测评材料进行审核修改,先后两次请专家全面开展第三方测评审核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较为完善的测评材料分送市指标部牵头单位,请市指标部对县(区)材料进行审核。经多次对照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直至市各指标部和市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区)参评材料无修改意见,于6月25日形成最终版报送至省、市营商办。二是配合省第三方测评机构赴县(区)各办事窗口暗访。为确保随机走访环节不出差错,6月18日起,县(区)营商办会同县(区)活动办督查考核组,先后安排4组工作人员对县行政审批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塘审批局等22个办事窗口进行暗访,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办事流程业务熟悉程度、环境布置、服务态度、投诉机制等进行查验,对工作人员缺岗、交头接耳、面对问询不耐烦等现象,办事指南摆放不整齐、无服务评价系统、自助机器不能使用等问题。及时告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及时解疑答问。县(区)营商办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专班成员熟悉测评材料内容、业务知识和掌握相关业务联系人清单,做到有问必答、答不了的第一时间找准专业人员解答,一旦第三方机构查阅测评材料时有疑问或提出问题,我县相关联络人第一时间进行解答。四是开展调查问卷活动。县(区)营商办全面梳理了县(区)各指标部报送的全量样本企业名单7240家以及市下达重点企业570家,逐项分解至相关乡镇和单位,布置开展全覆盖式企业走访问卷工作,于6月15日前将市重点企业和县(区)全量样本企业共7810家全部走访完毕。此外,县(区)营商办制作《南昌县(小蓝经开区)迎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任务进展表》,将每个指标每一环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制定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开展《南昌县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完成了《南昌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制定下发制定出台了《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方案》、《2021年县区生态环境保护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战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县 (区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办法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2021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南昌县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1、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退捕禁捕工作。基本完成精准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回收全部捕捞证1463个,回收丝网14万公斤、虾笼42万个、地笼3.2万个、中笼3.7万个;4225艘建档立卡渔船已全部完成拆解,留存66条渔船用作巡护,全部进行统一封存、统一标识;加强禁捕水域渔政执法力度,组织联合执法队常驻在蒋巷西舍联合执法点,开展24小时巡逻执法,在各重点乡镇开展常态巡查。2020年以来,我县县乡村各级共开展水上执法、巡查459次,出动执法人员2868人次,销毁非法捕捞船只226艘、非法网具5130部、电鱼设备19套。2、县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9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分别为非法采矿案件1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行政非诉案件5件,分别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件、气象行政处罚案件1件。3、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继续督促南昌县乡镇25家企业完成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改用清洁能源。截至目前乡镇已完成23家燃煤锅炉改造。4、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推动柴油货车污染综合治理,今年截至6月份共检测柴油货车177台。5、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6、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定期对县、乡两级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查处各类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问题,2021年以来,共下达饮用水源问题整改督办单20余份,督促整改问题30多个。7、强化交通工程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对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对未按要求完成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交通工程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8、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港口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及噪音,要求作业区必须有除尘、喷淋设备。重点巡查船舶垃圾收、处理情况和油污水应急管理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问效。9、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绿色装备。继续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道路运输行业领域的应用,鼓励在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和驾驶员培训等领域应用新能源、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车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6辆(纯电)。三是推进重大项目。1、有序推进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总投资1038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500万元,自筹资金5884万元。2、积极推动南昌县赣江岸线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昌南新城景观明渠工程、银三角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等政府投资工程。四是积极申报生态文明建设项目。1、南昌市政公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申报2021年度省基建投资生态文明专项备选项目,争取70万元。2、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及江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小兰工厂VOCs喷涂废气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到中央环保资金500万元。
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南昌县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次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南昌县2021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1、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包括两类市场主体。近3年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的,仍在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近3年内受到 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的市场主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协会商会等单位,对辖区内13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2、南昌县人民银行提供企业征信报告786笔。为我县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各类主题信用记录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完善“红黑名单”管理,严格规范“红黑名单”的认定,及时共享“红黑名单”至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并在全县公示,2021年发布一期,红榜企业9家。1-6月并向市信用平台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7079条。四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完善县级公共信用平台建设,推动信用工作上新台阶,我县经政府常务会研究,投资400万元开展县级信用平台试点工作,已制定了南昌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并已挂网公开招标,下一步将进入实施建设阶段,信用平台建设将推进我县信用工作再上新水平。五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力度。制定了《2021年南昌县信用宣传活动方案》和《南昌县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实施方案》, 积极开展诚信进企业、诚信进单位、诚信进街区,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文化,营造了社会讲诚信、守诚信的良好气氛。
南昌县发改委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