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政〔2018〕19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管委会)民政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八年三月二日
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当龙头,全省树标杆”和拼争“四个率先”,建设“五个昌南”目标,在托底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全面提升首位意识、首位精神、首位担当、首位作为,切实建立“弱有所扶”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切实加快“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军政军民团结”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切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健全“协调发展”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市站首位,重点民政业务在全省有地位,确保十九大精神在全县民政系统落地生根,确保南昌县民政在建设江西现代大爱民政中发挥重要骨干作用。
一、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涉及民政部门的重要论述,切实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突出领导带头,带动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引领全县民政系统学,再次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在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新时代民政工作,按照将党纪党规学一遍、警示教育看一遍、问题整改清单捋一遍、规章制度晒一遍、调研约谈过一遍、违纪问题倒查问责一遍工作要求,以严实的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整治民政系统侵害群众利益和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重点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殡葬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农村低保申报制度试点等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努力让群众办事“少跑”或“一次不跑”。
二、切实建立“弱有所扶”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
民政部门承担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救灾救济、孤儿保障等工作直接服务于困难群体、孤老孤残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水平,拉近与百姓的距离,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特别是要大力实施县政府民生工程中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事项,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面推行低保申报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新修订出台《南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重大刚性支出纳入家庭收入,给予扣减。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强化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力度,助推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医疗救助与“一站式”同步结算平台建设,执行《南昌市支出型低收入大病患者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认定医疗救助操作规程》,拓宽医疗救助范围。继续做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突出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先行救助”,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儿童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推动各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提升未保专干队伍能力。开展孤儿区域性养育工作,优化孤残儿童“明天计划”,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源头治理和街面巡查,加大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力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加强对福彩公益金使用和管理。加快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长效机制,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理念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房保险扩面工作。高效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统筹抓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
三、切实加快“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城乡托底保障型养老院均衡配置,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院职能定位,认真开展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打造“一中心、多平台、N站点、全覆盖”的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完善以“互联网+大养老”信息中心为基础,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政府购买服务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落实《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加快县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失能护理设施改造。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年行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拟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和老城区改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政策。推进全国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开展敬老孝老、志愿服务综合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模式,逐步建立养老志愿服务转换制度。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落实有关社会优待老年人政策,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大供养机构资源整合力度,有序撤并规模小、功能弱、供养人数少、设施陈旧的乡镇敬老院。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大力提升失能护理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继续推进民生工程敬老院项目建设。
四、切实落实“军政军民团结”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严格执行优抚保障和烈士褒扬政策,重点开展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身份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残疾等级鉴定工作。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深入推进优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优抚数据精准核查,继续开展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免费体检、短期疗养工作。进一步落实为现役军人和烈士家庭挂光荣牌,开展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巩固安置政策“清零”成果。切实做好退役士兵信访维稳工作。深入贯彻《江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提升指令性岗位安置的政策刚性和质量。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量化评分办法,保障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优先优质就业。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深入推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定向订单定岗式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完成军休人员年度接收安置任务,继续推进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加强拥军支前工作,深化国防宣传和双拥文化教育,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五、切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指导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管委会)依法依规开展第十届村(居)委会选举,稳妥应对和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全面部署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总结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和基层治理工作创新成果。继续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做好第三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县不少于6个村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开展精品社区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家改居”工作。改善老城区社区用房紧张状况,着力解决社区无办公用房(租赁或借用)问题,确保新成立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社区治理以及环境保护。落实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加强社工教育培训,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志愿服务条例》,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统一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志愿服务信息记录。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加强民政信访规范化建设,畅通网上信访渠道,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抓好初信初访办理,运用复查复核机制,深化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非正常访、集体访处置,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切实健全“协调发展”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机制,全面推行以奖补、减免或直补为主要内容的激励办法和惠民政策,深入开展散埋乱葬坟墓治理,继续开展全县清明、中元、冬至期间文明祭扫工作,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格位存放、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倡导厚养薄葬、生前尽孝的优良传统。按照省、市要求出台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启动“零点行动”。推进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全面启用新的婚姻登记系统。完善地名普查成果,确保全县通过国家的验收,做好普查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通过验收。开展以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全县地名总体规划、地名录、地名志、地名图集和地名词典为主的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县(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建立完善县级地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县(区)的地名管理法规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完善地名文化遗产评价、鉴定、确认标准,建立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做好地名历史档案整理,并形成电子档案。完成年度县级、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工作机制,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纠纷隐患,完善平安边界建设。
七、切实加强全县民政能力建设
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按照“凭专业说话、按程序办事、分层级负责”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机关基础工作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切实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长效机制。下大力气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落实,拟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出台《南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继续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以更加规范的程序、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培养民政工作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服务人才。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围绕管好、用好民政资金,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审核、审批、分配、使用等监管程序和制约机制,加强民政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力度,做到规范操作、透明运行。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民政新闻宣传影响力,提升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南昌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