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转作风优环境”活动,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民政服务。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高质量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一是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落实“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县政府筹资2953.74万元对南新乡、蒋巷镇、塘南镇、泾口乡、塔城乡、八一乡、东新乡、冈上镇、广福镇、三江镇、黄马乡(二期)十一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具有助餐功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县政府将养老服务发展所需的1.1亿元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破解了农村养老服务难题,目前全县建有具有助餐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293家,占全县263个行政村100%;大力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今年我县重点打造莲塘镇莲安南路社区、南农社区、玺园社区、八月湖街办杨家湾社区、海嘉路社区、银三角管委会银良社区、白沙地社区7个社区邻里中心。二是狠抓养老院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完成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助餐场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普遍建立了定期巡访制度,成立了以村组干部和一些爱心人士组成的巡访队,定期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了巡访。按季度提供了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并建立了动态数据库,为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着重走好换届选举“四步棋”,即:坚持“三在先”,走好统筹谋划“先手棋”;狠抓“三落实”,走好规划操作“基础棋”;严把“三个关”,走好依法选举“关键棋”;突出“三从严”,走好选好班子“制胜棋”,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推进。我县于3月16日377个村(社区)已全面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3月15日,省人大社会委深入我县向塘镇翠林村、东风路社区选举工作开展专项视察,省人大社会委对我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操作规范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南昌县要继续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认真抓好检查验收工作,推进村民自治和政府依法管理良性互动。
(三)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推进社会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保障标准统一。二是扩大保障范围,将脱贫人口中失能、半失能且无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实行“单人保”策略。三是加大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群收入监测,每月将新增低保、特困人员信息分享给扶贫办、医保局、卫健委、教体局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早预警早监测早救助早帮扶。
(四)守牢民生保障底线,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下放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为提升社会救助效率,实现快速高效准确救助,于2月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办。半年来,举行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专题培训班3次,召开专门会议3次,下沉9个乡镇指导业务,基本完成放得下接得住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南昌县民政局、南昌县财政局将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实现城乡低保、特困保障标准统筹。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60元,达到79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25元,达到5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65元,达到每月79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70元,达到500元;将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1035元,将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345元,达到每人每月1035元,将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1035元;提高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280元,达到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70元,达到每人每月370元;提高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80元,从2020年元月1日起执行。4月20日,已经预拨1-6月提标提补资金3344.052万元至乡镇,确保资金5月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三是开展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从2021年2月25日-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特困年度审核工作。全县所有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数字民政系统,重新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家庭成员就业情况。截至5月,全县新增城乡低保215户379人,新增特困人员33人,取消城乡低保400户625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四是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与南昌仁心医院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定期对特困供养对象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及时发放照料护理补贴。截至5月,全县评估特困自理人员1805人,半失能人员81人,失能人员56人,发放护理补贴80.741万元。五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对因病、因残、因灾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金额500元起点,最高封顶10000元。截至5月,全县共给予临时救助968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3.02万元。
(五)提升儿童保障关爱水平。一是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由1180元/月提高至1280元/月,从2020年元月1日起执行。二是开展了“福彩圆满、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18周岁前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全日制院校的4名孤儿进行资助,共资助2万元。三是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在生活上关心、学习上关注、情感上关爱,让他们健康成长。四是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理解强制报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有关内容。
(六)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继续加大“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开展的“四线”整治活动,与县综管办联合开展整治活动,通过航拍定位的方式,摸清沿线历史埋葬点底数,实施资源共享,分乡镇建立台账,对“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做到“应迁尽迁”。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整治坟墓9353棺,其中迁坟5164棺,平坟34336棺,植树遮挡6853棺。二是加强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后期管理工作。分管副县长刘玉主持召开调度会,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大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成效,提升殡葬领域服务水平,学习先进、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建立殡葬改革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丧葬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强骨灰流向监管。建立死亡人员骨灰去向跟踪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治理散埋乱葬现象,丧属领取骨灰前在殡仪馆填写《骨灰领取承诺书》,并及时、准确、完整录入逝者身份信息和丧属姓名、联系电话等,并在获取骨灰去向后将信息补录至系统。
(七)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一是正对全县社会组织底数进行全面摸排,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对现有社会组织进行清理,对其业务主管单位进行整顿。二是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出台具体落实方案,形成文件传达各行业协会商会,并与各行业协会商会签订《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进行2020年度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46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邻里中心运营效果不理想,群众的参与度不高。
(二)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存在不足,已投入使用的千秋堂骨灰存放比例较低,利用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好熊书记来我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在“解民困、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上下功夫,弘扬“孺子牛”精神,切实履行好民政各项职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着力在保障基本民生底线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精准识别兜好底。重点聚焦特殊群体,把各项民政政策措施用准、用好和用足。二是综合施策兜全底。解决好贫困人口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强化监督兜牢底。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着力提升救助保障的及时性、精准性。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做到跟进掌握、实时进退,实现精准认定。
(二)持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抓好社区邻里中心工程。督促第三方提升社区邻里中心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把农村居家养老场所建设成为集日间照料、娱乐休闲、医疗服务、宣传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三是继续按照精品敬老院的标准逐步完善各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快县社会福利院二期规划建设,提高特困失能照护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一是开展社区工作者分层分类培训,重点对社区工作者骨干和新当选的居委会主任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群众、服务社区的综合能力;二是督促指导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在管理村(居)务方向发挥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委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性修养和党的思想政治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发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五)持续推进绿色殡葬改革任务。一是抓好县殡仪服务中心搬迁建设,充分与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联系沟通,尽快找到既符合规划又方便群众的地块,通过相关程序后启动搬迁建设。二是继续加大全县“三沿六区”坟墓迁移力度,提高千秋堂的使用效率。三是完善千秋堂的祭祀功能,做到文明祭祀。四是提升千秋堂的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放心。五是加快东新乡、八一乡两个乡镇地下千秋堂建设,督促尽快完工并投入使用。六是推进丧葬礼俗改革,丧事简办。大力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乡风文明。
(六)认真做好民政其他各项工作。我局在做好主要工作的同时,下半年将继续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民政其他各项工作。一是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扎实做好边界联检和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同时做好地名命名申报的审核工作。二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推进简约适度婚俗改革。三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救助工作,完善站内照料、街面巡查、寻亲服务等工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老人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