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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948540--2022-00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1-0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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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进军两千亿、阔步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实干争先、勇立潮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转作风优环境”等活动,确保“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动养老服务升级。一是深入推进养老民生实事。全面落实了普惠性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政策,在确保市财政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同时,县财政各项配套资金也全部发放到位;加快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了二家专业化运营公司参与我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2021年底全面完工。二是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县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建设,县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占地面积26亩,建设床位500张,总投资1.5亿元,建成后将成为全市乃至全省一流的具有护理功能综合服务的县级社会福利院;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按照“一院一案”的原则,投资8000万元对全县16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加快推进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在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中,着重抓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今年13个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除个别处于工程扫尾验收阶段,其他的全部完工。三是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每月不低于2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为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失独老年人、7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五类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县财政每年配套资金2166万元,目前已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了专业机构实施这两项服务,于11月开展上门服务;着力打造全县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已在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服务楼站建成了全县养老服务智慧平台,目前已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信息平台已经全面通网,将全县符合条件的六类老人已经全面录入该系统,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审批信息化管理。

(二)着力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全县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县377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党政“一肩挑”,村(居)民自治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3月15日,省人大社会委深入我县向塘镇翠林村、东风路社区选举工作开展专项视察,省人大社会委对我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操作规范给予了肯定。二是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加强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在充分尊重村(居)民文化水平、历史习惯等,尊重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了村(居)规民约,用制度和法规约束村(居)民行为,同时,注重与德治相结合,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在村、社区中开展信用村(社区)、诚信村(居)民等活动。三是健全完善了基层自治组织。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村、社区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委会全部设立了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发挥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成员的作用,县、乡镇二级财政每年还给二个理事会每个成员发放2400元补贴。四是建立健全村(社区)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社区及时将村、社区事务、财务向村(居)民公开,各村(社区)都在便于村(居)民观看的地方,设置了永久性村(居)务公开栏,并设有意见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县民政局会同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三)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一是排查防止返贫监测情况,定期与扶贫等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重点关注返贫风险较高的三类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二是排查防止返贫政策落实情况,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扩大低保保障范围。三是将脱贫人口中失能半失能且无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59人参照单人户实行“单人保”政策。四是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因就学、就业困难对象实行6个月至1年的延退期,4人按要求落实了低保延退制度。五是全面完成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彰显“民政为民”力量。

(四)全力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一是下放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为提升社会救助效率,实现快速高效准确救助,于2月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办。半年来,举行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专题培训班3次,召开专门会议3次,下沉9个乡镇指导业务,实现了审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任务。开通赣服通民政服务专区,实现救助申请“掌上办”、“指尖办”,将审批流程压缩至10个工作日,提高了救助时效性。二是实现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保障标准统一。为缩小城乡困难群众收入差距,进一步增强兜底功能,南昌县将农村低保、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统一,达到795元/月;将农村特困、城镇特困保障标准统一,达到1035元/月;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达到1480元/月,将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达到370元/月,将自理特困人员护理补助提高达到80元/月。2021年提标提补工作,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增加2040元,农村特困群众人均年收入增加4140元。三是运用数据建立预警机制。利用数字民政二期系统、城市大脑等大数据平台,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监测低收入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就业状态,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返贫预警机制,在城市大脑“扶贫不落一人”应用场景中创新建立返贫预警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特困户等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口进行监测预警,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做到致贫返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帮扶早救助早解决。根据系统监测预警,经过实地核查,1-12月,脱贫三类对象中,新增50人享受低保待遇,新增18人享受特困待遇。五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对因病、因残、因灾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金额500元起点,最高封顶10000元。截至12月,全县共给予临时救助1440人次(其中脱贫户120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5.3万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8.93万元。六是部门联动效率高。建立民政同教育、医保、卫健、扶贫、危改、房管、工会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每月将低保、特困人员信息分享给需要的部门;相关部门每季度将需要确认身份的人员信息发送民政局比对,信息来回运转,数据实现共享,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分类救助。1-12月,完成教育局低保家庭助学核对2206人次,完成低保特困免缴医保30364人次,完成重大疾病免费救治身份认定120人次。完成住建局危房改造低保特困信息核对51人次,真正实现了数据共享,资源共通。

(五)落实落细社会福利政策。一是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目前,符合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数合计12951人,其中困残补8678人、重残补8942人,1至12月累计应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680.617万元。二是积极做好孤儿排查登记、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全县共有孤儿56人,截至12月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86.48万元,对18周岁前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全日制院校的5名孤儿进行资助,共资助5万元。三是开展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截至12月,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85人188.09万元;筹集1万元资助今年考上大学的事实无人儿童上学,让困难儿童尽享温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六)殡葬改革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继续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为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和生态、绿色殡葬新理念,通过航拍定位的方式,摸清沿线历史埋葬点底数,实施资源共享,分乡镇建立台账,对“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做到“应迁尽迁”。截至目前,全县共整治坟墓96905座,其中迁移55573座,平整34479座,遮挡6853座。二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出台制订了《南昌县丧葬礼俗改革工作方案》,规范丧事办理流程,指导全县村(社区)制定适合自己的村规民约,充实了村(社区)丧事简办、孝老敬亲等移风易俗内容,充分发挥村(社区)委会及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党员干部,乡贤的表率作用,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全面带动社会牢固树立“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三是进一步加强骨灰流向监管。建立死亡人员骨灰去向跟踪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治理散埋乱葬现象,丧属领取骨灰前在殡仪馆填写《骨灰领取承诺书》,并及时、准确、完整录入逝者身份信息和丧属姓名、联系电话等,并在获取骨灰去向后将信息补录至系统。四是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面推进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在县殡仪馆设立了一站式基本火化费报销窗口,对条件符合已火化的遗体,按每具18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积极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不断提高殡葬行业服务水平。  

(七)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为了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共建共享共用,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转型升级,南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正在推进全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11月中旬已聘请第三方在整理录入婚姻档案数据,预计2022年4月全面完成,婚姻档案电子化工作标志着南昌县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将正式步入规范化、信息化轨道,为全面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目前我县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487个,其中社会团体15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1家。一是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稳步推进。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县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采取公告、电话、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社会组织发布年检通知,确保年检知晓率达100%。截至目前,参加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237家。二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我县共有行业协会 5家,商会 8家,经全面自查,13家行业协会商会中,11家未收取会费及其他费用,其中2家依法依照章程收取会费,全县未发现违反“六个严禁”收费的情况。三是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进会,同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或举报专栏,同时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非法社会组织种种情形进行梳理汇总,加大排查力度,目前,接到举报线索0起,处置线索0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存在不足。已投入使用的千秋堂骨灰存放比例较低,利用率不高。

(二)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县专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严重不足,整体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普遍存在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学历低,年龄偏大,服务水平不高,管理服务跟不上养老服务多元化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解民困、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上下功夫,弘扬“孺子牛”精神,切实履行好民政各项职能。

(一)着力在保障基本民生底线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继续做好监测预警,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充分运用主动发现机制,结合低保年审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将有致贫风险的三类人群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做好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将低保特困数据每月推送到扶贫办、医保局、禁捕退捕办,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通。三是开展好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破解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足难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目标。

(二)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一是加速养老服务数字升级,下一步将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连接在一起,将医疗、保健、助行等元素植入养老服务平台,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实现养老服务多样化。二是抓好社区邻里中心工程。筹划好明年的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确定明年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点位,督促第三方提升社区邻里中心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水平。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把农村居家养老场所建设成为集日间照料、娱乐休闲、医疗服务、宣传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四是继续推进县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建设,提高特困失能照护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是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检查,规范村(社区)工作职责事项,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一肩挑”后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完善符合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特点的监督格局,推动村级权力规范运行。三是扎实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商协会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文件,完善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监管等机制,开展社会组织财务专项培训,把好社会组织年检、评估、换届等关口。

(四)持续推进绿色殡葬事业发展。一是继续加大全县“三沿六区”坟墓迁移力度,强化殡葬活动事前引导、事中服务、事后管理,严防散埋乱葬等问题反弹。二是完善千秋堂的祭祀功能,提高千秋堂的使用效率,同时提升千秋堂的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放心。三是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培育新时代丧葬礼俗,大力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乡风文明。

(五)认真做好民政其他各项工作。我局在做好主要工作的同时,继续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民政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扎实做好边界联检和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同时做好地名命名申报的审核工作。二是提升婚姻登记优质服务水平,推进简约适度婚俗改革。三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救助工作,完善站内照料、街面巡查、寻亲服务等工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老人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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