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础,根据《南昌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南昌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南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发扬“实干争先、勇立潮头”的昌南精神,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增强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25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将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髙,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见成效,工作机制更加完备,交通法治文化更具特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突出重点内容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主题实践、宣传解读、理论研究等系列活动,注重发挥各类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拟任或者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三)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 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对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适应“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五)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核心,准则、条例 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 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六)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深入组织开展 “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特别是将《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等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宣传贯彻,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三、明确主要对象
(一) 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等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 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并能熟练运用。加大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 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南昌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升三年培训工作方案( 2021 — 2023年)》,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载体,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制定落实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作品征集展播、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
(三)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基层执法站所警示教育室建设,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将执法大队作为示范点,争创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系统典范,打造具有行业特点的交通运输执法教育警示(为民服务)室。
四、丰富内容形式
(一) 推动法治实践养成。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参与“法律明白人”工程。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六进”等活动,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等活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江西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创新开展“红色文化教育+ 普法宣传”等活动;积极参加新时代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围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平安交通创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等主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 “安全生产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集中专题普法。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宣传阵地,借助车船港站等载体,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三) 推动普法方式方法创新。引导和支持交通运输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利用交通运输法规查询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分层分类,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系统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年终述职。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推动形成党组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系统要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 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
(三) 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系统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各单位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按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确保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