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提前分解下达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35.36亿元,其中水利发展资金16.35亿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9.01亿元,为各市县统筹安排资金、提前谋划好2021年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建小型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资源节约、万亩圩堤加固整治、标准化管理建设、重点山塘整治、生态文明村镇及生态流域建设等。
省水利厅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依托,与省财政厅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支持,大力推进全省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为确保2021年我省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省水利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将相关资金按程序下达各市县,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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