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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8-0455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fgj 生成日期: 2018-04-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房产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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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房产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上级房管部门的坚强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精心指导下,县房管局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7年,我县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新增项目24个。截止至11月,全县共有110家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的项目120个,其中具有一级开发资质2家,二级开发资质16家,三级开发资质18家。

1、商品房预(销)售量价平稳

新建商品房销售323.07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上涨了6.69%,销售金额233.62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5.24%。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25989套,与上年同比下降0.83%,销售面积260.99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1.28%,销售均价6983.41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7.61%;非住宅销售62.09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上涨61.44%,销售金额51.36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64.82%,销售均价8272.06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上涨了2.09%。

2、商品房交易量稳中有升

(1)新建商品房分户交易办理22333件,与去年同比增长29%,办理面积2201988.39平米,与去年同比增长28%;

(2)存量房交易办理14214件,与去年同比增长38%,办理面积1945865平米,同比增长50%;  

(3)抵押办理29482件,与去年同比增长39%,抵押面积5384926.06平米,同比增长32%,抵押金额20691289.44万元,同比增长103%;

(4)房屋测绘面积备案585宗,同比增长62%,面积3703341平米,同比增长49%;

3、预售许可进一步严明

在商品房预售许可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截止至11月底共发放预售许可证157个,全县批准新投入市场的商品房上市面积373.7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上涨61.39%;其中新建商品住房328.11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上涨77.33%。

4、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于5月25日印发了《南昌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遵循政府和银行共同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发企业可向我局自愿申请实行预售资金监管。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政策缓冲期。截至目前已有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5、大力开展了市场秩序整治

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虚假广告、哄抬房价等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通过实行违规企业“黑名单”、约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和中介等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依法监管,保护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备案系统,掌握全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情况,了解房地产的市场动态,为市场监管做好充足的准备。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为契机,全面加强房地产项目手册网上备案的督办,加强备案价格及限购条件的监管。

6、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抓实推进

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2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有序。我县从3月30日起开始实施城区住宅限购政策,同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加快推出汇仁大道以南、文山一路以北、抚生西路以东/银湖中路以西两块住宅用地,同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严控地价异常。全面清查历年来已出让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发的存量住宅用地。加大住宅有效供应,暂时放宽新建商品住宅预售条件。

二、市县房屋征收目标任务提前完成

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全年完成房屋征收15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30日全县完成房屋征收154.5万平方米,按照县委、县政府既定的时序进度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截止11月底,全县共完成房屋拆除162.7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108.48%。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任务的通知》(洪府厅字【2017】133号),市政府下达我县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迁项目8个、改造户数2883户、改造面积100.52万平方米;截止11月,8个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迁项目全部启动,共完成房屋征迁4392户、114.22万平方米,征迁项目启动率100%、户数完成率152.34%、面积完成率113.63%,项目启动率、完成率、完成总量均排全市前列。

三、棚户区改造开工及基本建成任务超额完成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17】4号)文件精神,我县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3800套,基本建成任务1000套。

列入我县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建设项目共有6个,建设单位均为县城投公司,分别为:石歧一期安置房(844套)、富山清湖安置房(458套)、银三角良种场安置房(1032套)、320国道安置房(781套)、金湖雄溪安置房(632套)、银湖沥山安置房(112套),总建筑面积51.58万平方米,总套数3859套,其中列入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3800套。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石歧一期安置房(844套)、金湖雄溪安置房(632套)已基本建成。

四、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摇号分配

1、公租房建设情况

目前在建的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项目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约6.72万平方米,共建有公共租赁住房1020套。预计11月底前将全面完工并移交给中签租户。

2、公租房分配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于4月初正式启动,共受理申请家庭2695户。经受理审核、核查房产、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共认定2274户申请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其中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家庭1902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至2.5倍的家庭372户。结合我县可分配房源情况(申请家庭户数远超房源数,人多房少),确定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低收入家庭(共1902户)为具有摇号资格。

10月28日上午,我县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活动在南昌县会展中心顺利举行,小蓝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经投公租房、城南幸福庄园等1186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摇号配租。至此,全县5593套公租租赁住房已全部分配。

3.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情况

省市下达我县2017年度租赁补贴任务为500户。在今年一季度我县完成567户租赁补贴工作,提前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创新物业管理,助力“创文巩卫”

1、组织召开了全县物业管理表彰暨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表彰了在2016年度表现优秀的物业项目及个人;安排部署了物业服务企业创文巩卫工作。

2、组织全县各乡镇社区办及居委会(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召开物业管理知识培训讲座,邀请市物业管理专家讲解房屋维修资金的提取、业主委员会成立问题和解读《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3、由县委谭伯乐副书记带队,组织房管、城管、市监等部门及莲塘、东新等乡镇同志赴江阴、昆山学习考察物业管理,借鉴先进县市的经验做法,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4、积极配合乡镇整治封闭式小区。1) 召开二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2) 积极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3) 发放电梯公益广告牌;4) 四个包干帮扶楼盘的创文巩卫工作;5)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落实整改问题;6) 组织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召开座谈会;7)督促物业企业在创文迎检期间免费开放社区停车场。

5、按照创建对标任务,对全县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环境卫生、宣传氛围进行督促。

六、软件开发助力房地产市场管理

我局根据最新的房产市场政策,结合我县房产市场实际情况,设计开发的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包含了房屋测绘成果管理系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商品房网签系统、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交换系统、存量房网签系统、存量房资金托管系统、房屋交易及档案管理系统、房产信息综合利用系统、征收补偿管理系统、房屋租赁系统等10个业务子系统。

“南昌县购房人住房情况申报系统”,包含购房资格申报、购房资格核查(预核查、初核、异议复核)、网签合同关联、购房申报表打印等主要功能,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优化调整9项功能,完善的购房资格核验服务,极大方便了意向购房人。

存在的不足问题2018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房屋征收成效与预期有差距

1、集中成片效果不明显

“两线一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未达到成片、成块拆除的效果,莲塘镇小蓝村、银湖管理处沥山村等征收进度严重滞后,腾出的土地无法有效利用,与拆除一片旧房屋、建设一片新天地的预期效果有差距。

2、重点项目征收不理想

县城一些断头路的打通以及一批重大重点及民生工程项目,因房屋征收不到位,影响了项目推进,比如:昌东大道南延、抚生西路、农科路西延、澄湖西路南延等。

3、房屋征收程序不规范

比如,拆而未及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而久拖不拆。公示公开不规范,分户、人口认定不规范。

(二)物业管理

1、业主履行物业管理义务的意识不强,对物价相符的服务认识不清;

2、社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引导不够;

3、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不明确。

4、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5、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难;

6、封闭式老旧小区改造难。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攻坚房屋征收,保障重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1、围绕项目促征收

2018年房屋征收工作将重点围绕省市县重大重点项目进行,调整力量摆布,优先安排时间和精力,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重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比如桃新大道、雄溪河改造、抚河故道、景观明渠等。另外强力推进2017及以前年度重大重点项目房屋征收收尾工作,比如:昌东大道南延、农科路西延、等。

2、坚持成片促征收

坚持“两线一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成片拆除、成块推进,提高房屋征收的效率和质量;坚持加大成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力度,早日腾地尽快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让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

3、完善程序促征收

坚持“依法征收、和谐征收”,房屋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不断规范房屋征收程序,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破解数据随意上报、签约不拆除、拆除不签约等难题。督促各责任区做到该公示的公示、该公开的公开的。

4、提高服务促征收

县征收办继续做好征收工作的上传下达、面积丈量、数据汇总、资金审拨、政策解释、文秘宣传、会议安排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责任区征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征收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更好地服务于各责任区。

5、加快安置促征收

房屋征收与安置并联推进,加快明确2018年安置房计划,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完善手续,加快已建成安置房的分配,加快产业用房的移交。

(二)继续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加强小区管理

1、加强租赁住房管理

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后期管理实行市场化竞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从市场选聘有实力的物业服务公司。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加大住房租赁补贴

针对公共租赁住房已不再新开工建设的实际情况,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在完成上级下达的500户租赁补贴任务的基础上,再完成500户租赁补贴工作的发放,力争完成1000户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三)继续创新物业管理,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水平

1、成立乡镇物业管理办公室

引导有关乡镇挂牌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3-5人;社区挂牌成立物业管理站,由社区书记或主任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落实相关经费。

2、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房管局,莲塘镇、东新乡、银山角管委会、银湖管理处、城管委、环保局、市监局、信访局各抽调一名在编人员。挂牌成立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一名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接收12345热线、网络舆情等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并分发给相关责任单位,编写物业管理相关文件材料,收发各级联席会议简报,督促封闭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督察乡镇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物业管理站的三级联席会议按时召开情况及相关考核工作,督察各相关责任单位的信访投诉件的整改处理情况,切实解决物业管理矛盾。

3、兑现营业税、增值税返还政策

返还标准建议:

1)2016年度年终星级考核结果,二、三星级物业管理项目全额返还,一星级物业项目按50%返还,星级不达标的不予返还。

2)对申报的21个退税项目的物业企业重新组织一次考评工作,征求社区、派出所、房管部门评价,按前款标准的比例返还。

4、启动退出机制

引导社区对三次考评不达标的项目启动退出机制托管的物业项目,托管方式:

1)引导业主自治;

2)成立国有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3)委托第三方物业企业提供服务。

服务标准及价格按《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服务标准及价格》执行,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属地政府补足。

5、组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引导行业的自律与发展。

6、集中分批处理物业服务费欠费案例

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公职欠费人员由社区协调补交,10日内不补交的抄告其工作单位;

2)司法部门选点进小区开展三次“物业巡回法庭”处理欠费,每次处理2-3户;

3)集中立案,限时处理。

7、按县政府通报表彰的星级考核项目,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物业企业的正面宣传,宣传活动由县电视台组织专题报道。

(四)继续加大调控力度,稳定房地产市场

坚决执行好限购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让政策落地生根。贯彻好“三限房”政策(限房价、限购买对象、限出让时间),对新推出的“三限房”为县政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南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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