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管局2020年特色亮点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房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立足行业管理职能,创新方式方法,稳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全力服务征收安置,不断强化物业管理,积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服务房屋征收工作大局
截至11月底,完成房屋征收拆除面积115.2万㎡,占年计划76.8%。资金申报的房屋拆除面积45.69万㎡,其中当年拆除当年申报的面积14.89万㎡,往年拆除当年申报面积30.8万㎡。审核征收补偿资金3.8亿元,当年签约当年申报金额2.07亿元,往年签约今年申报金额1.73亿元。市房管局考核认可拆迁面积33.67万㎡,排名全市第一。编印《征收动态》36期,发送手机报《征收短讯》250条,重新编印《县(区)房屋征收工作手册》3000份。
1、保障了项目推进。紧盯“重大重点项目”不松劲,保障了一大批重大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在产业项目征收进中,富山乡集中20天攻坚克难、整村推进,整片拆除了项目地块主体房106栋,完成约3.5万㎡的拆迁面积,创造了房屋征收“富山速度”。在基础设施项目征收中,保障了昌景黄、高铁站、桃新大道、雄溪河改造等项目的圆满完成;在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中,保障了莲塘综合市场、县医院等项目的不断突破。通过大拆迁、腾出大空间、保障大发展。
2、明确了认定主体。4月24日,陈翔县长主持召开县总指挥部调度会,聚焦房屋征收中敏感问题、热点问题,研究并下发了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乡镇、管委会、管理处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认定的责任主体,主附房屋、产权分割、安置户数、安置人口认定等常见问题,由乡镇按照“两级集体研究、两榜公示”的原则研究明确。
3、改革了丈量办法。改革房屋征收丈量表的设计,实行一式三联,新增绘制房屋平面图,由县征收办统一印刷、编号、监制,堵塞了管理漏洞。
4、优化了资金申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建档和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南征办〔2020〕7号),规范优化“减材料”。将各种认定材料整合在一张表内,减少了申报材料和领导签字次数,明确了认定主体,优化了申报流程,重申了建档要求。
5、加强了府院对接。积极开展“府院对接”,科学应对房屋征收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的洪城汽配城、莲塘河、手托厂等久拖多年的房屋征收官司“胜诉”收官。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官司胜诉比例大幅提升。
6、强化了数据核查。丈量数由丈量组每日上报,拆除数由丈量组复核,今年签约、今年拆除的,必须通知丈量组同志当场见证并提供丈量表;往年签约,今年拆除的,必须通知丈量组同志到场见证并提供丈量表。要求丈量组同志拍摄水印照片,照片包括时间、地点、被征收人、房屋面积等内容,留于存档备查。乡镇每日上报房屋拆除面积,以丈量表上数据为准。
二、积极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服务民生
根据《2020年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赣城办字〔2020〕3 号)规定,各地要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群众“应保尽保”。
南昌县共有1424名(846户)脱贫解困对象已于2020年2季度完成住房保障资格核定,其中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835名(508户),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589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835名已于2020年2季度全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其中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510名(287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325名(221户),每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8.5万余元。
考虑到在享受租赁补贴的325名(221户)中,有部分脱贫解困对象对公租房存在需求,我局调剂了充足的房源,专门用于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且自愿申请公租房的家庭进行摇号配租,经乡镇初审,民政部分经济核查,共有69名(39户)报名参加2020年公租房摇号。并按《南昌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实施方案》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在南昌县会展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了南昌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活动。
对城镇低保对象住房租赁补贴全覆盖。根据住建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文件规定:“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据此我科室积极联系县民政部门,对全县所有的3417名城镇低保(含特困)对象进行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其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1904名,符合条件的1904名城镇低保(含特困)中,已享受实物配租的1339名,余下565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含特困)对象,我局依规定已全部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每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一百万余元。
继续开展经济适用房上市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已缴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相关税费、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等费用并征得其他共同所有权人的同意可以向政府申请上市。我科室作为该业务的牵头承办科室,积极联系财政、国税、自然资源(不动产)、乡镇等单位开展经适房上市工作,同时为方便老百姓办理经适房上市业务,我科室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经适房上市业务。截至目前为止已办理366户经适房上市申请业务。
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优先做好城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老弱病残、军队退役人员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我科室针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特困人员城镇低保对象、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两参”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见义勇为等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建档立卡贫困户、军队退役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共15类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适房上市,采取价款减免措施,减免40%的价款,平均每户减免1.5万余元,极大的减轻了住房困难家庭经适房上市补缴价款的压力,截至目前为止共办理35户住房困难家庭经适房上市申请业务,共减免价款43.12万元。
三、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今年我县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12家,新增项目12个。截止至11月底,全县共有115家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的项目120个,其中具有一级开发资质2家,二级开发资质22家,三级开发资质20家。
新建商品房销售170.25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1.10%,销售金额183.81亿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65%。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13982套,与上年同比上涨2.64%,销售面积150.05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上涨3.74%,销售均价10930.70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上涨3.88%;非住宅销售20.16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26.69%,销售金额19.79亿元,与上年同比下降45.94%,销售均价9818.24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26.26%。
1、整治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虚假广告、哄抬房价等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通过实行违规企业“黑名单”、约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发和中介等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依法监管,保护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2、严明预售许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截止至11月底共发放预售许可证96个,全县批准新投入市场的商品房上市面积170.99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15.24%;其中新建商品住房148.88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9.26%。
3、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疫情影响,我局为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对暂时放宽新建商品房住宅预售条件的(即:多层结构的商品住宅由4层调整为正负零;小高 层、高层结构的商品住宅由完成一半调整为完成四层以上)其预售资金监管由原来的50%、 60%,分别调整为20%、 30% 。
4、完善网上备案。新商品房网签系统全面上线,及时掌握全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情况,房地产的市场动态,为市场监管做好充足的准备。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为契机,全面加强房地产项目手册网上备案的督办,加强备案价格及限购条件的监管。
四、创新物业管理举措
为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助力推动“美丽昌南·幸福家园”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打造宜居平安和谐小区,我局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一是抓物业管理的意识增强,主动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议事内容,职责内工作,调度研究安排。二是抓物业管理的办法增多,乡镇、部门按照县里工作的要求,开动脑筋,相继出台了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方案、考核监督办法、具体工作措施。例如八月湖街办、莲塘镇、银三角管委会等建立了物业管理工作日报表,每日汇总各社区物业管理开展情况,并在工作微信群内发布,晒工作,比业绩、比学赶超。
南昌县房产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