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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189457--2022-003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6-0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南昌县商贸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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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商贸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县商贸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商贸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落实全县商贸领域非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安全装置。

二、主要任务

到2022年6月底,全县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内餐饮企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全部完成可燃气体安全装置安装工作,并确保正常使用。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全县商贸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上下协调、政企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成立南昌县商贸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分管领导任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对全县商贸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调度整治工作,督导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按工作目标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整改整治任务。

四、职责分工

()部门管理责任

南昌县商务局负责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内餐饮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安装使用可燃气体安全装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并重点督导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印发《公告》和餐饮企业可燃气体安全装置安装情况,并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

(二)属地管理责任

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负责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印发《公告》,深入宣传发动并负责辖区内餐饮商户按照有关要求安装使用可燃气体安全装置,督促其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保障安全装置正常使用,主动消除隐患。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用气安全全面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对燃气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安装可燃气体安全装置,并进行经常性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监测,保证其正常使用。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明确职责,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严肃问责问效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加大舆论宣传,凝聚整治合力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负责向各自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发放统一、规范的宣传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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