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南昌县司法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聚力中央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聚力全县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创优,培育特色亮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南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组建了以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县长、县委副书记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的“中共南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全市率先落实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明确责任分工,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高位推动工作落实。7月3日,召开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印发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2019年南昌县全面依法治县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中共南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县信息报送工作》等文件通知,启用了“中共南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中共南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10月21日下午,协调召开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调度会。10月25日,协调召开“南昌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与“南昌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汇报会”。
二、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实现司法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聚力学习教育,弘扬文明家风,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为契机,利用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机关学习例会、纪律讲堂、道德讲堂、法治大讲堂等载体,以丰富的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开展诵读红色家书、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观看《我和我的祖国》《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等影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通过购买书籍学、“学习强国”APP学、在线知识竞赛学、现场教学等方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组织。及时制定南昌县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司法行政和县政府法制办职能融合、机构整合,落实了人员转隶、机构设置、职能整合等各项工作。完成了20名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转正事宜,新招录的20名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均已已签订合同并分配到各自岗位工作,不仅充实了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力量,也更利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明纪律建队伍。坚持依法依规依章办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政工科协同办公室及其他科室历时一个多月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补充和完善,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局办公会议多次修改,梳理形成了《南昌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实施“七五”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全民学法守法氛围基本形成
(一)全面落实“四个到位”。在《南昌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南昌县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普法教育纲领性文件的基础上,县普法办制定了《南昌县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操作细则,编制了《南昌县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南昌县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为全面规范我县普法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持了良好局面。在经费方面,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予以批复,明确自2019年起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专项经费110万元纳入县财政专项资金,在全省率先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财政专项资金。
(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紧密贴近全社会和全民对普法依法治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培养法治意识。截止10月底,全县共开展310余场次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活动共42场次,各乡镇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约2500余人已参与培训并通过考核,扩大到农村“法律明白人”38351人进行现场培训。
(三)创新构建普法“新平台”。首批公共法律服务“无人律岗”在辖区15个村(社区)实现定点投放,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与一线律师面对面、一对一咨询交流,享受订制化、私密性的法律服务。完善“法治新昌南”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创新加入公证服务和社区矫正功能,使百姓可通过掌上公共服务平台,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推出普法抖音、微电影、短视频多种普法形式,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建设。制作《迷途》社区矫正普法微电影,在腾讯等视频网站和APP、南昌县发布、法治新昌南等微信公众号、大型户外LED屏上线播放,获市民群众广泛点赞。
四、聚焦民生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健全援助网络,畅通申请渠道。自2018年开始,县司法局相继建立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组建了乡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2019年,共有公共法律服务站19个,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200人次,举办法律宣传(讲座)42次,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3件。
全面宣传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高热线的社会知晓率和使用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在公共法律实体平台显眼位置放置“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桌牌,二是专门制作12348”热线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县一千五百多个网格点张贴,以使更多群众通过指尖,足不出户就可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
组织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妇女维权普法”“精准法律援助质量年”“法律服务讲师团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当天受理、当天审查、优先指派。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见义勇为等民事案件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无须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时间。2019年度,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5件(其中刑诉 301件,民诉248件),结案率73% ,咨询 3708人次,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265万余元。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继续升级。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为提高工作效率、科学考核,结合去年工作实际,优化了南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标准,并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值班系统做相应调整,实现了法律顾问实时上传工作记录、即时解答服务社区群众法律咨询、线上向法律顾问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等功能,真正实现了互联网+法律服务全新模式。
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及组织安排下,结合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选聘了7家法律服务机构、103名律师参与到我县35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2019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进村(社区)服务111次,举办法律宣传(讲座)165次,开展不定期服务297次,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112件(其中为51名涉黑案件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参与“法治新昌南”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80人次。2019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我县的物业管理法律宣讲、打击非法传销、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中,为我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夯实
(一)人民调解化解大量民间纠纷。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实现全覆盖,共成立了人民调委会380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34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9个,专业、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3个,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为化解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建立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机制,全县18个乡、镇建立了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综治维稳、法律宣传、法律保障的联动作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19年,全县各级调委会、矛调中心共调处各类纠纷3061件,成功调处3047,调处成功率99.5%,涉及理赔金额达7100.52万元。处理交通事故纠纷297件,医疗纠纷90件,死亡156人,损害赔偿纠纷412件,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
(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共439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404人,假释22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91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2352人。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557人,其中省内371人,省外45人,看守所126人,特赦15人。省内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衔接到位,切实落实了“三帮一”帮教措施,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6%。截止到10月,全县共撤销缓刑收监9人,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被裁定收监的8人,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截止10月底我县共核查新入监人员信息365条,及时将新入监人员信息分配到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数据平台进行核实,并通过平台反馈给监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下称《决定》)和省厅、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辖区内的43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共21名社区矫正人员报请特赦,最后裁定特赦的共15名对象,我局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组卷上报工作。
- <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动群众和在册社矫人员积极参与检举揭发,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线索大排查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个案监督管理,将平时表现差、有脱漏管苗头和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律师代理黑恶势力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实行律师代理黑恶势力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违法违规代理黑恶势力案件的惩戒力度,在律师行业开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增强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认同感。六、深化“放管服”,规范行业管理,律师公证管理质效同步提升
(一)推行“两公”律师制度,壮大律师队伍。为实现我县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两公”律师试点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探讨“两公律师”发展、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专门发文并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人员申报“两公”律师,促进“两公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我县现有公职律师3人,正在走申报程序的有13人。
(二)精准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挑选了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精的法律服务人员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通过“法律专家坐诊”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常态帮扶,截至2019年9月,企业法律服务团共为150余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企业法治讲座4次。2019年6月至10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企业法律服务窗口共接待来访企业47家,解答企业法律咨询38人次。
(三)公证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减证便民”服务:一是启动“错时延时服务工作制”,在工作日的中午和下午提供公证咨询、办理公证延时服务,在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提供公证咨询、办理公证服务;二是开通网上预约办理公证服务,利用公证处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法治新昌南”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咨询、预约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时间和精力,力求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三是入驻县不动产交易中心一楼增设办证窗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精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公证为民、便民职能,提供现场咨询、受理、办证及制证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现场受理即时出证,有效解决了二手房交易多次跑的烦恼。深入开展“证百家事,止百家争,解百家忧”的“三百”公证服务活动。南昌县公证处分别于1月22日在邓埠村、4月19日在幸福雅苑小区、6月12日在莲垦社区、10月13日在阳光丽景小区、10.19在银亿社区、10.31在马德里社区、11.7在玺园社区、11.8在王家社区等地开展“公证进社区 服务零距离”的“三百”公证服务活动,为现场居民开展法律讲座、摆设免费咨询服务台,进一步扩大公证的影响力和居民群众的知晓度,使公证服务人民群众、定纷止争、促进和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深入人心。咨询现场讲解与居民切身相关的公证法律知识,解决他们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真正打通公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2019年,南昌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1590件,共收费439余万元,其中办理国内公证业务10970件,涉港澳台26件,涉外 594件。办理法律援助90余件,减免公证费用约36000元,办理各类公益性案件15件,接受群众咨询约3.5万余人次。
- < >一是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繁重。机构重组后,原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职能转入县司法局,使得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更加完善。但是,如何尽量缩短机构重组带来的磨合期问题,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是当前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目前县司法局编制政法编制57名(其中司法所27名,局机关27名,退二线3名),抽调2名,下属事业单位1个(公证处)。重组后司法局编制无增加,原县法制办2名工作人员转隶至我局,增加3个内设科室,即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科由2名原县法制办工作人员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科抽调1名法援中心主任及1名司法所人员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调整2名人员承担。而原法援中心主任则由政工科科长兼任。公证人员也存在紧缺、稳定性差问题。
二是基层司法所配备不全,年龄断层青黄不接。按照《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司法所设所长1名,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原则上每所不得少于3人。目前我局共有19个司法所,设有所长11名,另8个司法所负责人有四名为乡镇工作人员,且绝大多数司法所长年龄50+偏大,而司法所无政法编人员或为新入政法编人员。司法所除所长或负责人,另两名工作人员为一名公益性岗位、一名执法辅助岗,兼具乡镇文书、民政员、综治维稳员等乡镇工作。司法行政队伍管理制度、基层司法所干部流动机制尚需健全完善,下大力气解决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偏少,队伍不够稳定的问题。
八、2020年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体系。完善依法治县领导体制,组织对各地落实依法治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开展依法治县工作培训。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
(二)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继续开展好人民调解回头看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专项排查行动月活动以及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摸排。加强综合治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监管安全稳定;规范律师辩护代理,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将最专业、能力最强的人员充实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中去。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组织策划2019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推动落实普法讲师团点讲、巡讲制度,开展普法志愿者法律七进活动,探索实施普法志愿者乡村、社区、单位全覆盖计划。
(四)继续完善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做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评审次数,加大经费支出进度;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队建制”要求,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联合督查,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六)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加速构建“ 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开展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加强法律拥军工作。另外常态化的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