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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9-017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19-02-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农资商品质量自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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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社、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县供销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为充分体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值此节日刚过,农事即将步入春耕备耕之际,县社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广泛的农资商品质量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需切实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资商品质量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农民尤为关切的问题,供销社作为农资供应重要渠道,若出现质量问题,不但严重败坏供销社良好信誉,更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农资商品质量自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切实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一方面积极向广大农民大力宣传农资商品知识,提供农技咨询;一方面要向本单位所有的经营网点和所有经营人员做好开展自查的宣传工作,对每个网点的所有农资商品逐一开展检查。主要查:商品的进货是否规范,商品的进出手续、标识是否齐全,商品的质量是否有因保管不当而残损变质,是否有过期失效等。对查出有问题的农资商品,先予封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落实责任,彻查违规。这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县社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分点负责,经营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列表登记,形成书面材料与《有问题农资商品自查表》与3月8日前报县供销社企业发展科。

  四、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人大及相关只能部门开展的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确保农资商品质量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县供销社将从即日起不定时对各单位网点、仓库进行抽查,对查出存在商品质量问题的单位和网点,县社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有问题农资商品自查表》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

  

2018年2月19日

  

  

  

  

附件:

  

有问题农资商品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时间: 计量单位:公斤、元

  

项目

  品名

  

产地

  

规格

  

数量

  

金额

  

存在的主要问题

  

备注

  

  

  

  

  

  

  

  

  

  

  

  

  

  

  

  

  

  

  

  

  

  

  

  

  

  

  

  

  

  

  

  

  

  

  

  

  

  

  

  

  

  

  

备注: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残损变质、过期失效、产品出厂不合格等

  

  

  抄 报:南昌市供销合作社、南昌县人大

  抄 送:南昌县农业局、南昌县市监局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2018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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