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创新和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医保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医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法治体系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对医保法治建设的领导。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医保法治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医保法治工作的政治性,积极研究部署医保领域建设重点等医保法治专项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逐项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有关任务。
(三)切实履行医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医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治工作职责分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高度融合,为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四)纵深推进医疗保障“三项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设,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全过程公开执法身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五)着力提升医疗保障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快医疗保障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2022版)》,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医疗保障法治队伍建设。二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应持证人员持证率100%。三是加强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六)持续强化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准确掌握医疗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进一步做好社会监督工作,聘请熟悉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方面工作经历的同志作为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着力营造共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全省、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及大病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特殊药品和县谈判药品限定支付四大医保政策的定点医药机构实行重点检查。
(七)全面加强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以“《条例》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全方位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在澄碧湖公园等人口密集的地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同时解答群众疑难问题。主动走进乡镇、社区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问卷调查590人次,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文20余篇、制作问答手册2000份、宣传折页30000份、宣传海报3650张、宣传环保袋10000个,培训“两定”机构人员和医保业务人员580余人次,短信发送30000余条。
二、存在主要问题
县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有待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仍存在短板弱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今后,县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化行政监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培训、促进执法形象建设为工作重点,加快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强化法治宣教。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扎实推进依法决策。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程监控执法过程,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准确。聚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综合运用政府督查、内部自查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严查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四)强化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五)推进信息公开。严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关,未经规定程序和法治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