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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379250--2022-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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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打造美丽江西“南昌样板”的关键期。全市水利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水利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现代水网,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推动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水安全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人水和谐的目标导向,贯彻落实中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纵深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利现代化。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着力推动全市水利跨越式发展。

二、确保三大安全

坚持目标导向、效能导向,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推动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到2023年,防洪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堤防加固整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洪水调蓄能力和水工程调度、洪水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①,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确立。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8平方公里,涉水空间管控措施基本落实,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到2025年,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鄱湖安澜百姓安居专项工程有效推进,存量病险水库安全风险全面消除。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供水能力达到200万吨,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基本建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②。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6%以上,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智慧水利有效推进,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加强六大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切实强化水利行业监管,进一步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推动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1.加强水资源管理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实施节水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快推进城乡生活节水。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灌区、企业、高校、小区及公共机构创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4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超用水总量区域限批制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快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开展水资源“四定”管理创新试点,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完成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工作。

严格取用水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监督管理。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合理确定管控指标。

强化生态流量管控。制定生态流量河湖名录,综合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改善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建立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河湖管理

强化河湖长制。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实现巡河护河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地方和各部门主体责任,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持续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和“清河行动”等专项工作。加强基层河长办能力建设。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全面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探索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强化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加强涉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查处违法侵占河湖行为。

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河湖岸线清理整治、“清四乱”、非法矮圩网围整治等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改善河湖面貌。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治,逐步消除存量,坚决遏止增量。探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加强河湖管理动态监控。

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推行政府集中统一经营模式。全面执行采砂规划制度,严格采区许可,推进集约化、智能化、规模化开采。常态化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中小河流非法采砂行为。结合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水库山塘清淤,因地制宜推进疏浚砂石综合利用,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

3.加强水土保持管理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建立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实现人为水土流失全覆盖、常态化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水利、公路、风力发电、矿山开采、电力输变电等建设项目现场检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全过程监管,加强自主验收管理。

构建科学有效监测体系。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推进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监测评价,强化监测成果应用。

4.加强水利建设管理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法人管理与考核,狠抓项目主体责任落实。推广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代建制等建管模式。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及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制度。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健全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5.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落实理清管理事项、明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评价等“千分制”要求。

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推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完成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常态化开展圩堤、水库(闸)注册登记、水库(闸)安全鉴定以及降等报废工作。落实水库、圩堤安全管理责任,突出抓好跨行政区域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加强灌区、水利排灌泵站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严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程序,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优化移民安置方案,完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协调机制,推动移民搬迁和规范移民安置验收工作,保障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建设。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以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移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宜居的移民新村和构建有地域特色的移民产业体系,促进移民就业增收,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6.加强水利风险管理

加强洪旱风险管理。加强洪泛区、蓄滞洪区管理,控制人口增长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组织区内人口外迁。加强蓄滞洪区、单退圩堤应用管理。科学设定水库汛限水位、河道警戒水位,按规定程序落实水库汛限水位批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水库调度水平。加强雨水情监测,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增强河道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风险评估,落实防范措施。统筹防汛抗旱,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承担风险,合理利用洪水资源。推广洪水保险,开展堤防保险,减轻洪灾损失。

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调整完善网络架构,建立多层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密码保护、身份认证等网络安全基础服务。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的网络安全感知体系,提高网络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分析决策能力,构建网络安全大脑。

强化安全隐患督查整改。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健全水利综合督查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督、专业监督、专职监督、日常监督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强化各级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查、认、改、罚”全流程闭环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提升五大能力

面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推进关键性、基础性能力建设,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促进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围绕“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目标,按照“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的思路,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全面完成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鄱阳湖区保护面积万亩以上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实施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治理。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消除存量病险水库安全风险。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对新出险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做到出险一座销号一座。推动安义县毛家山塘大坝(退出类水电站)除险加固。继续支持基层开展重点山塘整治,推进易涝区治理。

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达标改造,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引调水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加强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快赣抚尾闾综合整治等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建设最美岸线,开展幸福小流域建设试点。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推进水利工程生态化改造。创建一批水生态文明村、绿色小水电站,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水利风景区。

2.提升水利创新发展能力

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重创新、破障碍、激活力”的思路,抓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深入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健全水权交易制度,培育水权市场,推进流域间、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鼓励各地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水权水市场改革方式,打造各具特色的改革模式。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农业水权制度,加快建成农业供用水计量设施体系,促进农业生产节水减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持续良性运行。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完善财政补助、价格机制等支持措施,鼓励农民、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行水利工程企业化、物业化管理,实现管养分离。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探索“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探索推进水价值转换。将水生态修复同水产品价值提升结合,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同城市环境改善结合,水利工程生态改造、水环境保护同水域文化旅游结合,实现水域生态治理向水域经济效益双向转化,激活水优势。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探索畅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路径,打造水价值产业链,走出“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良性发展路子,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水利力量。

3.提升水利科技引领能力

立足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按照“强攻关、增智慧、促升级”的思路,围绕水利发展主战场,加强科技引领,提高水利现代化水平。

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支持省级四大水利科技创新基地深挖潜力,做实做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水利部鄱阳湖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构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鄱阳湖研究大平台。加强水利科研平台资源共享。

推进水利科研攻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组织大团队,围绕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现代治水体制机制、低碳水利等重点领域,开展科研大项目攻关,不断产出大成果。借助“外脑”加强重大科技问题联合攻关,实现重点突破。开展水资源管理创新研究,配合省厅争取国家层面建立鄱阳湖流域水资源管理创新示范区。

强化水利科研成果转化。加强科研成果技术验收和第三方评价,推进科研成果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水利科普,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完善科普激励机制,创作一批贴近公众、科学实用的水利科普作品,并推动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打造水利科普特色活动,提升全民水科学素养。

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我市智慧水利总体建设目标是在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市水利信息化应用需求,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空间地理等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基本建成“5+N”的智慧水利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水利公共数据的全面整合与应用共享,为水利政务、水利业务、应急指挥等核心水利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手段,努力实现以水利信息化支撑手段,努力实现以水利信息化推动水利现代化的目标,助推全市人水和谐环境可持续发展。

4.提升水利人才支撑能力

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按照“强合作、引进来、重教育”的思路,优化育、引、用、留人才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水利人才支撑能力。

加强水利人才引进。优化事业引人环境,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服务基层能力。

加强水利人才培训。继续实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和“三支一扶”政策,不断充实基层水利人才队伍,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积极组织参加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基层水利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素质。

加强人才政策落实。推动国家人才政策落地落实,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待遇激励等政策机制,坚持感情留才、事业留才、创新创业留才。

5.提升水文化发展能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论述,按照“讲故事、凝人心、展形象”的思路,加强水文化挖掘与传承,提升行业和社会水文化素养和行动自觉。

推进水文化传承发展。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河流文化研究、水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挖掘水利工程、水利历史人物和重大水利事件的文化价值。将河流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打造更有文化内涵的水利风景区和幸福河湖。推动水利工程与水文化深度融合,提高水利工程文化品味。

加强水情教育宣传。积极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按省厅要求推动水情教育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鼓励水情教育课程进高校、党校。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水利故事,提高社会公众节水护水爱水意识和行动自觉,为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实现人水和谐,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角度思考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将水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行动计划落实。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牵头部门及责任分工,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评估和考核机制,将行动计划落实纳入水利综合督查、水利改革发展考核、河湖长制考核内容,推动行动计划落实。开展中期评估(2023年)和终期评估(2025年),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2.突出规划引领。推进流域综合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网规划等重大规划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科学谋划水利发展,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健全水利前期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强化项目储备。抓好水利项目环评、用地预审等要件办理,协调解决征地移民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多开早建。

3.完善法治支撑。认真贯彻《水法》《长江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推进地方水事立法进程,不断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开展立法后评估,加强水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适应执法重心下移要求,加强对县级水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强化基层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密切与检察、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强化省、市、县水利部门的上下联动,推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水利观念。

4.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推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统筹预算安排资金,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用好各类优惠政策,拓宽水利项目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投入,引导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5.优化政务服务。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激励水利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持续正风肃纪防腐。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水利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注释:①②“十三五”时期,供水人口20人以上的工程即为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颁布的《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规定,供水人口100人以上的工程定为集中供水工程。因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对我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目标值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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