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中国气象局2021年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点》(气办发〔2021〕11号)和《江西省气象局全面深化气象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赣气发〔2021〕57号)的要求,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现对2021年我市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中国气象局、江西省气象局、南昌市委、南昌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以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业务技术体制重点改革为着力点,以气象服务体制改革为关键,以气象管理体制改革为保障,紧盯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改革的整体推进、系统集成,注重改革成效,为南昌气象事业“十四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改革要求
1.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办公室)
调整县气象局科室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推进编制资源向改革重点领域倾斜。全面推进地方气象机构整合保留及更名工作,实现地方气象机构有效瘦身,编制总量稳中有增。
2.持续深化气象部门“放管服”改革(责任单位:减灾与法规科)
全面落实“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改革任务。结合部门规章修订,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对办事指南进行修改。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和政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对进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防雷和升放气球企业做好资质核查。
3.不断巩固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减灾与法规科)
构建防雷减灾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县级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落实各部门防雷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防雷中介服务机构防雷安全责任。提升防雷减灾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健全防雷安全诚信体系,强化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完善防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二)统筹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4.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顶层设计(责任单位:农研室)
推进长江中下游水稻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建设。优化气候变化工作布局,完善气候变化管理机制,强化科技对气候变化支撑机制,增强气候变化业务服务能力。加强开放合作创新,联合行业优势力量,协同开展气象应用研究和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研发。
5.完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农研室、气象台)
聚焦气象业务服务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等科技研发,依托南昌农业气象重点实验室加强开放合作创新,协同开展气象应用研究和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围绕南昌特色科技需求自筹资金建立灵活项目立项机制。鼓励申报横向课题。推进南昌农试站业务发展和能力建设,开展野外科学试验基地创建工作。引导加强业务工程项目相关科技投入,在“十四五”气象规划等重大工程项目中设立工程试验类项目,重点支持业务工程相关科技试验及检验应用等。
6.强化气象科技人员创新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农研室、办公室)
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优秀科技人员争取并承担科研项目、业务工程和气象核心技术攻关任务。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气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激励气象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赣气党发〔2020〕87号),健全气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强化创新业绩评价,加大业绩突出创新人才的激励力度。科研项目中的绩效支出应向承担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科技骨干倾斜。
7.促进气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责任单位:农研室)
切实落实《江西省气象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赣气发〔2018〕210号),大力加强和鼓励气象科技成果向气象业务服务转化应用,对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并在业务服务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主要贡献者,在人才评价、绩效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各单位发挥技术优势,在保障完成气象公益任务的前提下,研发满足社会需求的科技成果,并积极推动其向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转化。
(三)加快推进业务技术体制重点改革
8.积极构建气象数据业务支撑体系(责任单位:气象台)
落实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机制,配合市局推进综合观测业务监控系统室建设。
9.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业务体系(责任单位:气象台、办公室)
按照“业务上收、服务下沉”要求,进一步理清县气象部门以气象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为重点的服务任务,根据《南昌市县生态气候与农业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建设方案》,确定业务产品清单、服务任务清单、预期成果清单发展生态气候、生态遥感、生态人影、环境气象、农业气象等5项核心业务。实现有服务机构、有专职人员、有规范流程、有业务产品、有服务效益。县级实现有服务岗位、有指定人员、有业务产品、有服务效益。
10.切实加强气象研究型业务(责任单位:气象台)
推进业务系统平台集约整合。改进预报值守班制度,完善预报员班下科研机制。进一步推进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提升科技成果业务转化应用能力。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交流,持续推进研究型队伍建设。
11.持续优化气象业务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减灾与法规科)
明确基层规划设计、实施主体,建立规划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气象行政执法。制定业务考核事项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气象防灾减灾资源统筹机制,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社会应急处置、部门应急联动机制,落实灾情上报制度。强化标准建设,在业务服务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建立标准与气象重大业务建设及科研项目挂钩制度,抓好生态、气象服务等重点领域技术标准制定及实施应用;继续推进部门业务规定或规范转化为标准,强化标准在气象基础业务中的“硬约束”地位。
(四)纵深推进气象服务体制机制改革
12.持续探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责任单位:减灾与法规科、气象台)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制。增强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发展精细到乡镇的短时临近强降雨影响预报、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靶向式精准预警信息发布。联合防汛部门构建和实施“3小时通报、1小时叫应”机制,为科学转移、精准转移、安全转移人员提供支撑。
13.持续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改革(责任单位:气象台、农气室、农研室)
组织清理无需求、无用户、无出口的气象服务业务和产品。建立健全决策气象服务运行机制,推进决策气象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发展智慧气象服务,将精准气象信息按需、按位置送达决策者、生产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发展基于影响的水上交通、陆面交通、红色旅游、保险等行业气象服务,赋能行业发展。
14.持续推进专业气象服务改革(责任单位:气象台、减灾与法规科)
加快推进《江西省气象局关于加快专业气象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赣气发〔2019〕186号)重点任务的落实。探索保险气象保障服务路径。配合省局开展防雷检测资质整改,推进防雷产业集约发展。持续推动重点发展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专业气象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专业气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激发专业气象服务创新活力。
(五)稳妥推进管理和保障体制改革
15.深入推进气象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办公室)
按省局要求持续做好制度“废改立释”工作,健全政策“刚性兑现”机制,发挥制度治理效能。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完善以工作落实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依托省局督查考核平台,推进督查考评一网通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任务落实落细。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结果应用,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气政通本地化功能,加快气政通钉钉版上线进程,提高政务管理效率和效益。
16.稳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制度。统筹分析国家、地方气象机构绩效工资改革所依据中央和地方绩效政策的差异性,全面落实中国气象局和省人社部门关于绩效工资政策的部署要求,市县以下气象事业机构探索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有效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17.不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
按照计财司有关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要求,以部门预算为主线,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围绕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工程、合同六项主要经济业务系统分析经济风险,梳理工作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18.着力完善气象部门财政保障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保障结构,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争取落实气象为地方服务的业务维持费、地方政府性奖励等人员经费补助经费。
19.持续夯实气象文化助力改革基础(责任单位:办公室)
大力推进“五美”、两工程、三举措构成的文化体系,构建彰显政治生态之美、创新发展之美、环境面貌之美、拼搏奋斗之美、文明和谐之美的新时代“五美”赣鄱气象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学身边人,聚文化力,展事业心”活动,充分发挥气象文化对事业改革发展的导向作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内涵,积极争取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改革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落实,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改革落地。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横向分类、纵向分级的气象改革配套制度“树”体系,增强气象制度的系统性、完备性、科学性。围绕改革遇见的问题,探索通过制度固化成果,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个制度;建立一个制度,规范一类问题”。通过对各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修订,协调推进各项改革。
(三)强化考核督查。加强对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导,加强对重要改革事项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把握好改革进程和时间节点,继续将改革任务的考核评估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承担改革牵头任务的内设机构要加强相关改革任务的日常督导,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改革领导小组,并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