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南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南昌县段)项目、北二环二期(公铁合建大桥立交互通段)(南昌县段)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79032、H50G078032等2幅图。
(二)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昌县蒋巷镇高梧村(具体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南昌县段)涉及蒋巷镇高梧村二组、四组等农民集体土地,北二环二期(公铁合建大桥立交互通段)项目(南昌县段)涉及蒋巷镇高梧村五组、六组等农民集体土地(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面积: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南昌县段)土地面积:约100.37亩(以省政府批准面积为准);北二环二期(公铁合建大桥立交互通段)项目(南昌县段)土地面积:约20.09亩(以省政府批准面积为准)。
二、规划用途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拟征地乡 (镇、管委会、管理处,以下简称“乡镇”)将在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5日(具体时间由拟征地乡镇确定) 牵头组织属地建设用地事务分中心、社保、征迁等部门,以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内容),以及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影响评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调查结果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核实、签字(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的调查结果由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清点、核实、签字(盖章)确认;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安置农业人口数和安置劳动力人口数的调查结果由县人社局负责核实、签字(盖章)确认。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拟征地乡镇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5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点:南昌县莲塘镇斗柏二路
联系人员:熊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73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