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精神,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生态·红色研学游”活动,给予优秀教师在省内主要景区免门票的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门票对象
省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教师。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具体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部委加盖公章颁发证书的荣誉,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加盖公章颁发证书的荣誉。(具体名单另行下发)
二、免门票景区
全省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
三、免门票时间
2018年9月10日-2020年12月31日,期满后视情况对政策做进一步调整。
四、进入景区办法
(一)2018年9月10日开始,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免门票进入景区。
(二)2019年1月1日开始,省旅发委、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江西省优秀教师红色研学游畅通卡”,优秀教师凭本人身份证和畅通卡进入景区。
五、其他事项
(一)省旅发委、省教育厅负责做好优秀教师免门票工作的统筹协调,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景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优惠政策,做好公告公示。要加强景区管理,完善各类安全预案及应急处理机制。
(三)鼓励各景区对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长期从教教师实行免门票或门票打折优惠政策。
(四)自愿对其他优秀教师和长期从教教师实行免门票或门票打折优惠的景区,在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游学基地”时优先考虑,在质量等级评定中适当加分。
(五)景区的索道、游船、观光车等费用需教师另行购买,不享受优惠政策。享受门票优惠的教师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需与景区签订免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