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青少年学生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广大青少年审美素养,进一步打实南昌采茶戏群众基础,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支持南昌采茶戏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部分学校试点开展“南昌采茶戏进校园”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江西地方戏曲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8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支持南昌采茶戏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8〕2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戏曲艺术在传承文化、涵养道德方面的独特作用,整合戏曲教育资源,在全县部分学校试点开展“南昌采茶戏进校园”活动,努力形成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促进、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衔接等特色鲜明的南昌采茶戏传承保护新局面,为南昌采茶戏的振兴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南昌采茶戏进校园”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南昌县“南昌采茶戏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文化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主任由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为莲塘一小、莲塘三小、塔城中心小学和县采茶剧团、县文化馆负责人。
三、实施内容
(一)组织戏曲演出。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及学生身心特点,选择优秀、经典的南昌采茶戏剧目,由县采茶剧团及部分优秀民营南昌采茶戏剧团赴各试点学校演出,演出内容主要为折子戏、儿童剧、课本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生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好观看演出。
(二)列入素质教育计划安排。遵循国家课程要求,积极探索戏曲教学进课堂。试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适当安排有关戏剧及南昌采茶戏课程内容,完成教学任务。争取让有兴趣的人都能传唱1―3首经典戏曲和采茶戏。
(三)开展教师培训。加强师资培训,依托高校、专业艺术院团的戏曲专业专家,对试点学校有特长的教师、音乐教师进行戏曲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教学技能。
(四)培育特色学校。在莲塘三小成功打造为南昌采茶戏传播试点基地的基础上,鼓励、扶持莲塘一小和塔城中心小学积极开展戏曲特色教育,打造为南昌采茶戏特色学校。
(五)组建戏曲社团。鼓励试点学校组建兴趣小组或戏曲社团,利用音乐课、大课间、活动课以及第二课堂组织学生进行戏曲唱段的学唱。鼓励各试点学校聘请戏曲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名戏曲票友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到学校进行戏曲文化知识普及。由县文广新旅局提供服装、化妆、头饰、道具等戏剧用品以及活动经费等,支持戏曲社团的建设。
(六)编写培训教材。为科学、系统做好戏曲进校园活动的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戏曲专家编撰通俗、易学的辅导教材,推动教师更好、更快地掌握戏曲文化知识。
(七)积极参加展示。根据“南昌采茶戏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参加全县各类文化活动,全面展示戏曲教育教学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重大意义,细化责任,强化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要加强配合,对演出剧目严格把关,妥善细致做好演出组织工作。
(三)加强督导。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活动评估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将活动落到实处。
(四)保障到位。县教体局要做好各类组织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在组织、观看演出、讲座等过程中,要提前做好各类安全预案,遵循学生观看演出不出校的原则,安全、圆满完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