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行政处罚、行政检查
二、办理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征缴条例》、《江西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执行
三、承办机构:南昌县劳动监察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立案登记→受理→调查→处理→送达→归档
详见:南昌县执法程序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昌县人民政府或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电话:0791--85712186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县府前西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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