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蒋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蒋巷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2021年度蒋巷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统计数据时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2022年2月10日前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县蒋巷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861001。
总体情况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蒋巷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政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蒋巷镇副镇长熊熙瑶为组长,党政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021年,蒋巷镇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以“五型”政府建设为动力,紧紧围绕蒋巷镇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县政府网站专栏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12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486条,网民留言26条,均已按时答复;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8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因信息公开不当,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关于转发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关于落实“五型”政府建设精神,进一步完善办文办会、政策解读等制度的通知》等相关制度。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2.加强工作组织。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蒋巷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政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蒋巷镇副镇长熊熙瑶为组长,党政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蒋巷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制度,包括:政府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意见箱等内容和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办事指南”、“服务清单”栏目为企业和群众了解查询政务信息和各类办事事项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平台。
(三)平台建设情况
蒋巷镇在网站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定位,将建设服务型网站作为发展目标。通过完善网站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化发掘网站服务功能,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1.领导高位推动,完善网站工作格局。蒋巷镇人民政府明确了政府网站管理责任,成立了由蒋巷镇副镇长熊熙瑶为组长,党政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内容建设,保障网站信息发布。一是信息公开抓深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了一支全镇信息员队伍,通过会议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强化工作责任心,大力保障信息来源。二是在线服务抓实效。以建设政务服务网为契机,对网站在线服务进行了全面整合,丰富了内容的深度,增强了服务的广度,提高了资源的整合度,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三是互动交流抓回应。通过网上信访、民生通道等栏目,为群众提供了最近距离的互动平台,加强与信访联动,完善市民留言网上诉求快速处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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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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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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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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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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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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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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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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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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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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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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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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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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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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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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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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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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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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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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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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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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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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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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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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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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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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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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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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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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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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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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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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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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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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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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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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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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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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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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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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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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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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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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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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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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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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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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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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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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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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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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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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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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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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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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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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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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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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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文件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存在的问题依然较多,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村、社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系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缺乏主动性,公开内容避重就轻,流于形式。
2、信息更新量还有待提升。由于基层工作人员流动大、工作力量不足,虽然已经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本单位重点应公开哪些信息。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时会存在内容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信息更新总量还不够。
3、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由于人员流动大,工作交接频繁,使得有些工作人员对《条例》熟悉度还不够,哪些文件信息可以依法公开,哪些文件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内,还没掌握自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政务平台出现的一些硬件技术问题,由于技术限制无法及时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考评等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进一步转变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 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2、增强培训宣传。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热情。要通过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扩大热点公开。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组织发布热点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政府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落实指导检查。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责,强化公开主体履行公开义务。在搞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还要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工作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务公开或公开内容失实的,责令限期改正。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