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幽兰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邮编:330216,电话:85131001,传真:85131034)。
一、概述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幽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秘书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民政办、计生办、经管站、武装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3、规范相关制度。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4、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利用网络、有线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宣传媒介,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全镇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栏、镇政府查阅场所发布各类信息45条,累积发布各类信息150余条。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无依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未发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刚刚起步,对哪些部门的哪些文件必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未有明确规定,造成少数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公开。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健全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