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幽兰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邮编:330216,电话:85131001,传真:8513103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幽兰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民政办、计生办、经管站、武装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等。
2015年,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开展了一系列的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贯彻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县政府办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提高了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并根据县政府办相关工作安排,主动对全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较好地落实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信息149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发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上级文件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对待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增加。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工作的认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指导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幽兰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