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南新子网站(http://xxgk.nc.gov.cn/ncx/bmgkxx/wxdgl/)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新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新乡楼前街,邮编:330225,电话:0791-858810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我乡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南昌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完善领导小组,加强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核定工作人员3人(兼职),负责政府网站建设日常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在工作部署时,做到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办公室、村(居)的年终目标考核。
2、深化内容,拓宽渠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政府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经费等信息。同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南新乡人民政府网站(http://nxx.ncx.gov.cn/),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3、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南新乡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新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暂行规定》、《南新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利用网络、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宣传媒介,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通过党政联席会、周例会、业务培训会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网站群的操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政府决策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文化、教育、综治、计生、农业、招商等方面工作进展。我们积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乡政府在2011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的信息有109条,累积发布各类信息310余条,同比增长46.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1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1年我乡未处理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具体工作人员为3人,均为兼职人员。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各方面工作还不够到位,主要问题表现在:工作人员的信息化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少数村(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下一步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路。
附件:南新乡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新乡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8日
南新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黄丽芬 联系电话:85881001 填报日期:2012年2月28日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2年度数 |
同比增减(%)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109 |
46.2 |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
条 |
109 |
46.2 |
(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0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0 |
0 |
(一)依申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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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0 |
4.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0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0 |
0 |
其中:办结数 |
件 |
0 |
0 |
到期未办结数 |
件 |
0 |
0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0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其中:设计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
件 |
0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国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0 |
其他原因 |
件 |
0 |
0 |
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件 |
0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0 |
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
件 |
0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0 |
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