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南新子网站( http://www.ncx.gov.cn/intertid-demo-webapp/govinfo/index?id=290&organId=4559&domain=http://nxx.ncx.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新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新乡楼前街,邮编:330225,电话:0791-85881001)。
一、概述
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我乡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根据南昌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完善领导小组,加强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核定工作人员3人(兼职),负责政府网站建设日常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在工作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同时,在工作部署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2、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经费等信息。同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更新了南新乡人民政府网站(http://nxx.nc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通畅。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培训。通过完善《南新乡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新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暂行规定》、《南新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同时,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通过党政联席会、周例会、业务培训会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网站群的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政府决策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文化、教育、综治、计生、农业、招商等方面工作进展。我们积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乡政府在2014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的信息有232条,累积发布各类信息868余条,同比增长为-11.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我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零条。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4年我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零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具体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1个,兼职人员3个。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乡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上一年有一定的进步,但也有不足和问题存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和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等工作相对滞后,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使得网上咨询、查询数量还不多,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等等。三是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同,有的信息公开工作比较弱,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四是信息发布数量有所减少,工作有待加强。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南新乡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新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南新乡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南新乡人民政府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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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20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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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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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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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公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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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 :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件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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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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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