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统一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概述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昌县民政局信息化领导小组。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网站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局的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更新,新增了一些政府信息公开的功能及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门户网站服务器进行了更新。使得群众能更快更多的浏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9大类。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在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办公时间。2013年度,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我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信息公开主动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存在不足,2014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由信息办督导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及时主动提交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即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在自主动公开信息产生日起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将经审核后信息提交信息中心,并由信息中心进行发布。
(二)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由局信息办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落实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后发布制度,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莲塘镇公园路10号;邮编:330200;电话:0791-85712596;传真:85728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