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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977117-0801-2021-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2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财政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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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财政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南昌县财政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11日至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县财政局(0791-85711223

一、概述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把握时间节点和公开形式内容,及时发布财政政务信息和相关财政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忠诚担当、敬业争先、阳光高效、公正清廉”财政新形象。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途径。2020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数285条,内容涉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年度财政预决算、政务动态、公告公示、政策解读等多面内容。

2.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开辟的县财政局专栏直接链接,发布公开信息,同时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通过服务热线、会议公开、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3.依申请公开情况。去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12月底,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8

3465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决执行“公事公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上看,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不全面,形不成有效的信息链条,难以全方位反映财政工作;公开渠道还不完善,群众关注度小;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还不密切。

2021年,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全县及指导各部门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2、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监督考核机制。着力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培训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大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加强解读重大政策,开展交流互动,倾听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3、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理顺、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栏、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多渠道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群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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