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南昌县科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统计数据时限截止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县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712173。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朱兵,副组长为刘祖华,成员为占丽娟、罗月梅、江婷,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占丽娟同志担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南昌县科工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如下制度: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1)办事指南,包括本机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2)概况信息,包括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3)政策法规,包括本机关制定和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4)规划计划,包括本委及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委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5)工作动态,包括本委重要会议、经济发展、惠民事项等最新动态;
(6)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委直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相关人员的表彰奖励等;
(7)财经信息, 包括本委直属单位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8)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领导,指定人员,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3)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规划水平、打造“阳光规划”、构建和谐社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规章制度以及运行流程,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过程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县科工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局对前来查询政府信息的查阅者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文件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存在的问题依然较多,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硬件、软件及使用范围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导致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上还有所欠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发布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考评等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强化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是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和水平,认真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完善考核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管理日程,加强考核,与全局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附件:南昌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5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374 |
374 |
374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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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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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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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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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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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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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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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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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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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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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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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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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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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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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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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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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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