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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20-0082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0-01-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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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由南昌县商务局办公室编制。2019年度南昌县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机制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7752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机制情况

     2019年度,我局围绕商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县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县商务局局长王曦婷为组长,副局长吴刚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政府网站、图书馆和档案馆、新闻媒体、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县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认真填写《南昌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按照“信息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报送程序,确定信息报送。确保及时在县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南昌县商务局信息公开审批表》及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今年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动态信息267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考评追究制度,健全《南昌县商务局信息公开规定》、《南昌县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及操作流程。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

    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够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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