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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614543-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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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洪州大道99号,电话:0791-85786280,邮编:3302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 111 条。具体情况如下:(1)信息公开指南1条;(2)信息公开年报1条;(3)履职依据3条;(4)规划信息1条;(5)预算决算5条;(6)政务工作95条;(7)公示公告5条;(8)及时更新机关简介。

2.依申请公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南昌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2023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落实工作力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全流程审核。三是建立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对凡是能公开的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公开,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南昌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及时主动公开了相关信息。

5.监督保障。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通过网站专栏、服务热线、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设置了监督热线及部门信箱,广泛征求群众对门户网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发现的问题,建立良好的干群、政群互动关系,促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仍比较单一,较多依靠县政府官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对微信公众号等自有新媒体公开载体运用还不够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还有待进一步配强。

下一步,我局将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上下功夫,在原有公开平台渠道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南昌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作用,有效利用微信公众号的知晓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度与覆盖面;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整合内部人才队伍资源,通过轮岗、轮值、培训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培养搭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理公开实效,一是全力推进主动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二是着力提升互动水平。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优化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奋力完善制度建设,按接时完成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制,加大全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做好错敏字、公民个人信息监测检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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