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宽统计服务手段和领域,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梳理,规范统计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方式,提高了统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特向社会公布县统计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09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主要领导管、分管领导抓、专门人员承办的三级责任体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及时梳理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09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依托县统计门户网站,发挥公开平台作用
依据《条例》,在县统计信息网上及时加载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分析决策、统计数据、统计动态等版块的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全局共撰写统计信息100条,其中被省局网站采用31条;编制《昌南统计》17期,受到了县、乡领导的好评。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统计信息43条,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计305余人次。
此外,我局还通过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统计月报11期,统计分析8篇,统计动态16条,图片5幅,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
2、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发送《南昌县统计年鉴》、《昌南统计》、《统计月报》、《南昌县情》、各种普查资料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公开统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县统计信息网、信函、电话、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09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或减免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二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和认知度。
七、2010年工作设想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细化目次类别,努力提升网上办事能力,进一步做好统计信息、资料公开、优化统计信息采集功能,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