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0年,南昌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2010年,我局公布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南昌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下设了安全管理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更新、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制定了《南昌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昌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及申请的办理步骤》、《南昌县统计局政务公开目录》、《南昌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2010年我局以制度完善为契机,对相关制度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拓宽渠道,方便咨询。一是建立了南昌县统计信息网(http//www.ncxtj.gov.cn),及时加载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版块的信息内容。二是确定专门科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即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社会公众咨询统计信息。四是扩大统计信息纸质发布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提升了统计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公信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南昌县统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各类统计信息。全年共向省局、市局统计信息网站发送统计信息163条,向县政府网站发布统计信息23条。
此外,我局还通过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统计月报11期,统计分析21篇,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与此同时,设立“普查专栏”,开辟普查信息、业务交流、业务问答、经普文件、各地动态等栏目,发布大量的普查信息。
2、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发送《南昌县统计年鉴》、《昌南统计》、《统计月报》、《南昌县情》、各种普查资料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公开统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申请受理
2010年,我局共答复社会公众来人来访咨询114件,接待电话咨询219人/次。咨询对象主要是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在校学生、科研人员等社会公众。主要用于规划、决策、参考、论文及课题研究等。其中不予公开信息2件,主要牵涉单个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政府信息,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不适合公开。
2、申请答复
所有咨询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予以答复,其中对不予公开的信息申请事项也作了解释说明,并取得了申请人的同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丰富和拓宽。2011年,我局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之间的关系,认真抓好主动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拓宽信息公开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