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昌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探索建立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关注舆情民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南昌县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厅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
(二)建立健全制度。编制了《南昌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昌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审计署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和《审计署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我局相关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我局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供机关干部学习。举办了各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联络员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以求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细则和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类别。公开政府信息127条,主要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其中,县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36%;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0.47%;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类信息1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9.45%;审计业务工作类信息5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9.37%;审计管理类信息3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6.77%;其他类信息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57%。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建立网络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专栏检索和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编发《南昌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通过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并主动向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单位提供。全年共编发公告8期,内容包括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救灾款物等审计查出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整改情况等。三是借助媒体中介。提供给中国审计报、审计与理财和南昌审计信息等审计方面的主要媒体刊发审计稿件50多篇(次)。
三、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中未发生向县审计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县审计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具体承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县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南昌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县审计局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