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办理情况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实行发布审核管理,每一项拟公开的内容,由发布单位或者科室提报,由相关政策法规业务骨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一起逐项审核。同时网站管理人员还按照管理权限,对超过时效的信息及时更新撤换。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