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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0302-8584-5755-9292-29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 生成日期: 2017-02-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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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

     二、  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化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局党组的有关要求,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究,确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如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6年,我局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办理情况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实行发布审核管理,每一项拟公开的内容,由发布单位或者科室提报,由相关政策法规业务骨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一起逐项审核。同时网站管理人员还按照管理权限,对超过时效的信息及时更新撤换。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另一方面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结合现代信息化技术,完善政务微博的使用,建立微信公众号。使群众能用更便捷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四是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为工作人员创造更多学习、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升专业技术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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