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南昌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工作概况、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工作概况
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充分利用南昌县公安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新建了《南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南昌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南昌县公安局车辆管理制度》、《南昌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南昌县公安局办事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32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6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2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56条,依申请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县政府公众网站以及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务动态、涉及我局的政策法规等类别信息。利用我局机关办事窗口和派出所窗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文件,提供办事信息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因我局有关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技术侦查手段等以及个别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的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的案件。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