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昌县公安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2009年1月至12月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工作概况
我局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安局班子成员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县政府公众网站以及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务动态、涉及我局的政策法规等类别信息。一是利用南昌县公安信息网公开。主要公布我局的工作职能、机构领导、办事指南、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等,使公众随时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阅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二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县局办公楼和各派出所均设立了内容齐全政务公开栏,使群众可在公开栏中查看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收费标准等内容。三是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局通过有关的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县局有关的通告、工作动态等,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四是通过各项工作活动宣传。我局通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等大力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了《南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南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南昌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南昌县公安局车辆管理制度》、《南昌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南昌县公安局办事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2010年我局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等问题41条,内容涉及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户政业务等方面,现场即时解答41条,解决率为100%。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我局有关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技术侦查手段等以及个别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的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