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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3-024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01-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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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昌县公安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2012年度南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将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公布。

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概况

2012年南昌县公安局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逐步完善和推进了县局电子政务平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1、完成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所列事项的梳理和资料信息填充工作;2、技术上完成了平台的应用设计、应用构建、应用服务上线(投入15000元经费用于电子政务网铺设光纤)工作;3、完成了基层延伸部署、服务窗口建设;4、运用电子政务平台的公开性,强化了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及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力度,逐步实现了政务服务均等化的目标;5、成立了县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科;设立首席代表,扎实开展了行政审批服务的“两集中、三到位”工作。通过以上工作,南昌县公安局在应用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南昌县公安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53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439条,本年度新增203条,同比增长86%。已公开的政务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南昌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南昌县公安局无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南昌县公安局在贯彻实施《条例》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碰到了一些问题:1、县局接入县政府政务网的科、所、队有:县局办公室、交警大队、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窗口,接入率不高;2、电子政务后台管理未配置电脑专业人员管理,负责人均为兼职民警,管理运用过程中,常会遇到时间紧信息量大,工作无法按时按质完成的问题;遇有电脑技术问题,无法独立解决;3、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时未注意时效性,发布信息会出现时间滞后问题;4、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意识不高,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度较慢,全年未收到依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下步工作

(一)确保政务网接入率。综合全局各科、室、所、队硬件条件,给有条件的单位尽快完善县政务网的接入工作,特别是治安、刑侦等涉及到部分业务事项需公开的警种单位。充实电子政务平台管理员队伍,定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和管理,同时做好与县政府信息中心相关事项的对接和信息传达工作。

(二)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县局将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及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民众对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同时做好公安电子政务平台业务管理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管理员熟练操作系统平台的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县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主动及时公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县局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2013年,南昌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紧围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掌握各类信息提供便利。

南昌县公安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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