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1.办公室。其职责是: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日常政务,负责本委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文秘档案、来信来访、劳动工资、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卫生健康、老干部工作、“工青妇”工作、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内部规章、对外联络、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科。其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县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分析;归口管理县重大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重大发展和产业政策;负责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衔接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旅游、民族、政法及妇女儿童等领域发展政策、年度计划等安排;负责社会事业项目的指导申报、投资计划下达和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重要改革方案前期论证,协调推进发展系统牵头的专项改革;负责军民融合及经济动员方面工作;草拟全县经济发展规划方案,做好全县经济发展研究工作;做好全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3.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信用管理科)。其职责是: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督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参与全县勘察、设计、监理及咨询单位的行业和市场管理,参与评选县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负责落实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相关决定;规范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项目规划投资和产业协调科(服务业发展科)。其职责是: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拟订县级政府投资规模、方向和重点,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城建、交通、保障房、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等建设项目的指导申报、投资计划下达和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梳理申报;组织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和调度建议,统筹协调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开展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等前期工作,申报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
指导全县服务业经济发展,协调全县工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信息化项目的计划编报、竣工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工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信息化项目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及相关前期工作;综合分析工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国内外相关市场状况,组织拟订产业振兴发展、新型战略产业、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5.农村经济和生态文明科。其职责是:研究、分析、协调有关“三农”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投资计划下达和综合验收工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崛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研究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完善交通枢纽型城市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实施相关发展政策、项目布局和改革措施。研究并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
6.重大重点项目科。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负责全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督促、协调、推进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重大重点项目近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重大重点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加强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统计分析,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定期通报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在我县境内实施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负责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及政府投资项目综合验收的协调工作。
初审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参与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负责项目立项、概算的事中事后监管。
7.能源科。其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协调管理,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节能及能源领域的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能源建设项目的申报、投资计划下达和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鼓励、支持工艺技术先进、危险和有害因素较小的建设项目,限制、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以及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全县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网点;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和保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能源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8.价格管理科(南昌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负责省、市主管部门指定的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并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向县政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具体建议;负责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及重要经营性收费管理,对全县的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和重要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并按照管理权限提出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收费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听证会;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布置的农产品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成本调查;组织实施成本监审的具体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调定价工作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违反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的处罚。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发改委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统筹“十四五”规划编制。按照《南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十四五”前期课题研究,深入研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高质量完成我县“十四五”规划。
二是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加强对中央、省、市经济政策研究,尤其是对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研究,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跟踪研判,抓好经济运行调节,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提速重大项目推进。抓好项目建设及监管。强化项目调度,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省大中型、省重点、省市县三级联动和市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抓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是提升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行动方案》,积极争创省、市服务业集聚区,继续抓好省、市服务业项目资金的争取及项目建设的后续监管,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服务业指标运行情况分析研判。
五是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我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实现与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治理体系。
六是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活动。重点落实好“省新30条”降成本优环境举措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用能、物流等成本。
七是抓好民生保障。加快人大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把人大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推进光伏扶贫脱贫攻坚任务,做好光伏电站的检测维护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委共有编制数3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25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外编制2人,事业编制7名,退休老干部26人其中副县级退休老干部5人。我委为县政府全额拨款单位,无任何预算外收入。
第二部分 南昌县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南昌县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965.42万元,比上年增加323.42万元,增长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要求:说明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并按资金性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支出的金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2020年县发改委支出预算总额为965.42万元,比上年增加323.42万元,增长5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5.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1.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万元;项目支出63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县发改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5.42万元,较上年增加323.42万元,增长50%。具体支出情况是:事业发展规划63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为280.94万元,较上年减少50.77万元,原因是机构人员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3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5万元,工程预算48万元,服务预算42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2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县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