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为南昌县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部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规划,完善环境保护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增强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全县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环境保护科技进步,推动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县人民的环境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51人,事业外人员4人;现有财政全额拨款实有人数67人,其中行政编实有人数10人,工勤编实有人员2人,事业编实有人数51人,事业外实有人员4人,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7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8.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7.42%,包括:基本支出拨款916.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9.31%;项目支出拨款221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0.69%。上年结转资金4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58%.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78.07万元。其中:
按单位划分: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本级支出3578.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科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6.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2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4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2211.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8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3128.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4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7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2.22%,卫生健康支出57.8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85%,节能环保支出2947.36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94.22%,住房保障支出53.25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7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为142.28万元,与去年减少2万元,减少1.39%,是因人员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945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645.8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108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部门共有车辆7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三公经费保持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三公经费保持只减不增。
三、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51人,事业外人员4人;现有财政全额拨款实有人数67人,其中行政编实有人数10人,工勤编实有人员2人,事业编实有人数51人,事业外实有人员4人,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1名。
2.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78.07万元,比上年增加286.72万元,增长8.7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8.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0万元,比上年减少1150万元。
2021年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78.07万元,比上年增加286.72万元,增长8.71%。
其中:括工资福利支出93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4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2211.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80%。
(二)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无独立核算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七张表(详见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各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各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事务方面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等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等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