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拟定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强敬老院管理和五保供养工作;做好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社团的清理整顿,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登记、注销、撤销工作;履行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地名管理,审批行政区划变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化的进程,改善社会福利设施,实施社区服务网络化建设;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婚姻管理;收容遣送,老龄、福彩、殡葬、孤儿、农村“两老”人员补助等工作。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民政局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文件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工作。一是提高民生工程的各项保障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改进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完善村(居)委会选举操作规程,完善以社区建设为载体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二是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按照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与服务机制。三是抓好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突出抓好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努力开展工作的新局面。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县民政局属于行政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5个,具体如下: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与养老服务股、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股、地名区划股。
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小计5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1人,行政在职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2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23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22年
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22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562.39万元,比上年增加17988.22万元,增长165.42%,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82.43万元;其他收入60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2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8562.39万元,比上年增加17988.22万元,增长(下降)165.42%,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2万元。项目支出28178.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09.3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90.23万元,其他相关支出835.7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1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9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9.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06.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13.5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83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7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961.6万元,较上年增加17387.43万元,增长164.43%,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2万元。项目支出2757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08.6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90.23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7.24万元,较上年减少3.52万元,下降4.36%, 原因: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322.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6.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228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遗体火化补助及生态安葬奖补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遗体火化补助及生态安葬奖补项目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绿色殡葬建设,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县遗体免费火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政发[2018]16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2)立项依据:南民字【2019】12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遗体接运、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三天内遗体冷藏费、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抬卸尸体费、消毒费等基本免费项目1800元。确保全民火化,火化率百分百,具有南昌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享受丧葬补助费的人员除外)去世后遗体在殡仪馆火化和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确保全民火化,火化率百分百,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免费火化补助人数(人) |
=4444人 |
质量 |
免费火化补助发放准确率(%) |
=100% |
|
时效 |
免费火化补助发放及时率(%) |
=100% |
|
成本 |
免费火化补助发放合规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国家政策宣传与落实 |
=100 |
生态效益 |
促进绿色殡葬管理 |
=100 |
|
可持续影响 |
制度落实有效性 |
=100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民政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9.2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208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四)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五)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