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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i155689--2024-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市监局 生成日期: 2024-02-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342001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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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负责涉及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八)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传销行为;依法开展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与监督管理。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推荐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推进“质量兴县”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计划;根据分级管理分工,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重大事故和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

(十三)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县级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县量值传递;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进行监督管理;对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

(十四)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十五)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十六)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食品药品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七)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按规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1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执法稽查股、市场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股、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药械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督管理股。

编制人数小计173人,其中:行政编制1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6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2人,包括行政人员1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6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1;退休人员小计126人。遗属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60.78万元,较上年减少1729.02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0.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98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行政运行;其他收入9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460.78万元,较上年减少1729.02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1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27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行政运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7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6万元;项目支出21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7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9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5630.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1.4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卫生健康支出24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住房保障支出26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7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奖金制度改革,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福利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中需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其他支出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奖金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福利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80.78万元,较上年增加290.9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行政运行。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0.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8.57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卫生健康支出24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住房保障支出26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1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27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行政运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7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6万元;项目支出11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71万元,主要原因是针对专项工作需求,采购必要的商品和服务;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4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1.01万元,下降22.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租用办公房,保障分局正常办公

2)立项依据:2018年8月30日174号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租用办公房,保障分局正常办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9.6万元

2、星级分局评定(一次性)项目

1)、项目概述:星级分局建设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2023年11月23162号南昌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按照市场监管分局等级评定标准对基层分局进行提升改造,确保通过相应等级评定。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5万元

3、免征注册登记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免收注册登记费用。

2)立项依据:2015年11月12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12个分局办事大厅依法办理群众诉求办理的证照事项,免收注册登记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4、计量检定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计量检查专项费用

2)立项依据:2017年9月22日县长批示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对南昌县辖区内需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如加油机、压力表、电子计价秤、地磅等的检定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7万元

5、知识产权项目:

1)、项目概述:促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研发。

2)立项依据:南蓝政办发[2016]1号、南发[2016]1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通过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全社会经济大发展。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0万元

6、食品安全(质量强县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食品和质量抽检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 2018年12月4日政府办公室会议237号

十三届第72次常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控制预案》,制定并实施全县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抽验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市抽检工作计划,制定县本级抽检计划,并实施完成。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70万元

7、智慧监管平台运营项目:

1)、项目概述: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2)立项依据:2019年10月16日第61次县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保障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运行维护稳定。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5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级)_2024-01-04

[342][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申报表_20240131093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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