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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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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01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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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2024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单位是南昌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的教育、体育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理顺教育体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负责全县中小学、县直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

4.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科技体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按有关要求落实有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5.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

6.按有关管理权限,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体育社团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检查。

7.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练员、裁判员资格的管理、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的有关工作。在省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组织和指导全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县中小学、县直幼儿园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纪检、监督及干部思想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民族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统筹管理并组织实施县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0.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图书、电教仪器装备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12.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

13.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参与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指导、监督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体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县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5.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教育培养,牵头全县人才子女就学有关工作。

16.组织对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并施对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工作。

17.督促检查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农村和社区的体育工作;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8.织全国、省、市、县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19.县体育场馆建设规划,负责体育场馆建设、使用和管理。

20.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内设股室7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教育股、基建财务股、纪检监察股、体育股、校建办。

编制人数小计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5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29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922.69万元,较上年减少6878.41万元,下降43.53%,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2.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78.41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2023年其他收入资金预算做的较大,2024年对本年的其他收入资金预算需求进行了更精准的测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922.69万元,较上年减少6878.41万元,下降43.53%,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开源节流,项目经费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80%考核绩效奖纳入了本年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26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2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资本性支出20.96万元、其他支出5405.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79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7.8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部分的预算;卫生健康支出3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整体平均工资较去年有所下降;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整体平均工资较去年有所下降;其他支出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2023年其他收入资金预算做的较大,2024年对本年的其他收入资金预算需求进行了更精准的测算。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5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0.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部分项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424.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84.27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项目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的基础绩效奖部分的预算;资本性支出支出2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的设备增加;其他支出540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9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2023年其他收入资金预算做的较大,2024年对本年的其他收入资金预算需求进行了更精准的测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教育体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22.69万元,较上年减少4378.41万元,下降59.97%,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项目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79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7.8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的基础绩效奖部分预算;卫生健康支出3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整体平均工资较去年有所下降;住房保障支出4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整体平均工资较去年有所下降。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80%考核绩效奖纳入了单位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1万元;项目支出226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2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项目经费;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资本性支出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1.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2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教育安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全县公办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南昌县特殊教育学校、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提供资金保障。

2)立项依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34号

3)实施主体:全县各公办学校

4)实施方案:教育安保经费每年由县财政局下发至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根据各个学校的安保人数和标准再逐一下发,并且资金使用实行全程监控,保障资金的使用进度按计划进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69.94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县教育体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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