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拟订本县城乡建设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综合管理人防、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县建筑业。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组织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推进行业改革与技术进步,开展建筑科技攻关和技术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负责装饰行业监管工作;负责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受理和调查处理城区装饰装修有关质量事故的举报、投诉。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依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对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负责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库(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工作;使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用数据库;负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施工过程控制,行使质量安全否决权;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监督,并出具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参与全县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和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组织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促进企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提高质量和效益。
(六)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拟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负债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县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草拟全县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城市房屋安全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县人防(民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类保障方案;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确定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并负责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防灾救灾服务。
(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监督检查;组织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兼顾人防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单位设立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建筑管理股、人防股、质量安全监督股、房地产股、档案室、城乡建设督查执法室。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9 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35 人;年末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5055.5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4.08万元,较2020年增加464.0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591.45万元,较2020年减少14534.22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抗疫国债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91.4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5055.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055.53万元,较2020年减少14070.14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抗疫国债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464.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政府会计制度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年末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64.13万元,占30.94%;项目支出3491.40万元,占69.06%;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87.26万元,决算数为505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1.62万元,决算数为148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1%,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改革,划转了人员,减少了人员及公用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企业的费用补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43万元,决算数为11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3%,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改革,划转了人员,减少了人员社会保障经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02万元,决算数为1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位人员社会保障补助医疗保险经费。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6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7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5.19万元,决算数为11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主要原因是:因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4.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35.28万元,较2020年增加786.45万元,增长12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调整,绩效、社会保险、奖金等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12万元,较2020年减少9.84万元,下降11.6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73万元,较2020年增加38.81万元,增长655.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抚恤金等。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2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无接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4万元,降低11.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无车辆中的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保运转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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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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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0 |
160 |
16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60 |
160 |
160 |
—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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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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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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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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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
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评价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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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质量安全检查次数(次) |
90% |
90%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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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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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15分) |
建筑项目抽查覆盖率 |
90% |
90% |
15 |
15 |
|
||||||||||||||||||
|
||||||||||||||||||||||||
|
||||||||||||||||||||||||
时效指标 (5分) |
安全监督报告发布及时性 |
90% |
100% |
5 |
5 |
|
||||||||||||||||||
|
||||||||||||||||||||||||
|
||||||||||||||||||||||||
成本指标 (10分) |
各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 |
100% |
100% |
10 |
10 |
|
||||||||||||||||||
|
||||||||||||||||||||||||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间接带动经济发展(5分) |
70% |
70% |
5 |
3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节约成本(10分) |
100% |
70% |
10 |
7 |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节约时间(10分) |
100% |
70% |
10 |
7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持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连贯性(5分) |
70% |
70% |
5 |
3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质量安全投诉下降率(10分) |
100% |
100% |
10 |
10 |
|
|||||||||||||||||
|
||||||||||||||||||||||||
|
||||||||||||||||||||||||
总分 |
100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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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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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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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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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 |
180 |
18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80 |
180 |
18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
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评价良好。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开展宣传和演练活动 |
90% |
90%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15分) |
组织指挥体系和信息化水平提升 |
90% |
90%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5分) |
稳步推进人防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防空防灾体系的建设。 |
90% |
100% |
3 |
3 |
|
||||||||||||||||||
90% |
100% |
2 |
2 |
|
||||||||||||||||||||
成本指标 (10分) |
各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稳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5分) |
70% |
70% |
5 |
3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节约成本(10分) |
100% |
70% |
10 |
7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节约时间(10分) |
100% |
70% |
10 |
7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持人防工作开展的可续性(5分) |
70% |
70% |
5 |
3 |
|
||||||||||||||||||
满意度 指标 (2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人民防空认知度(10分) |
50% |
5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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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五)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