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房局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拟订本县城乡建设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综合管理人防、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县建筑业。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组织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推进行业改革与技术进步,开展建筑科技攻关和技术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负责装饰行业监管工作;负责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受理和调查处理城区装饰装修有关质量事故的举报、投诉。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依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对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负责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库(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工作;使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用数据库;负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施工过程控制,行使质量安全否决权;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监督,并出具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参与全县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和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组织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促进企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提高质量和效益。
(六)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拟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负债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县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草拟全县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城市房屋安全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县人防(民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类保障方案;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确定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并负责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防灾救灾服务。
(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监督检查;组织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兼顾人防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十)代管南昌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住建局 2023 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紧抓重点,强班子抓队伍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落实责任上下真功、在正风肃纪上见真章,抓紧抓实队伍政治意识、廉洁意识、纪律意识的提升。坚定政治方向。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建强班子、建强组织、建强队伍,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组织全面深入学习,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强化廉洁教育。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紧盯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批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查找漏洞、完善制度,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筑牢廉政防线。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支持保障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突破难点,强担当筑品质
突出规划引领,在项目谋划上持续加压,结合我县海绵城市、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建设等任务,编制完成并推动出台《南昌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严格落实要求,确保年度建成海绵城市面积不少于城市建成区的8%,争取成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聚焦出行通畅,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把工程建成精品工程、满意工程;与属地乡镇村居加强对接,在做好征地拆迁的前提下,力争启动澄湖东路、河滨路2个项目施工。优化支持机制。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形成“群众有意识、社区能主动、部门快服务、辖区出特色”的加梯模式。
(三)锻造亮点,强服务唱品牌
在产业发展上求突破。全面落实《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昌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确定的发展目标和惠企政策,持续壮大建筑业产值,加大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力度,提高兑现效率,让企业得实惠,发展添动力。在强企引进上求突破。以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武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为主阵地,继续做好跟踪对接服务,积极洽谈央企、国企等建筑企业,力争引进1-2大型建筑企业落户,推动“强企入昌”行动见实效。在产业转型上求突破。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对照2022年-2023年全县新供地的房屋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40%,2024年-2025年全县新供地的房屋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45%发展目标,引导建筑龙头企业向装配式建筑转型发展,推动我县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四)补强弱点,强监管提效能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住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一是牵头抓好总。重点抓好工程审批改革,持续推进 “区域评估”、“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工作,加大“线上审批、不见面办理”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和审批管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二是项目快审批。持续优化工程审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将消防设计审批、建筑施工许可、装饰装修备案等工程领域审批事项一并纳入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让群众、企业少跑腿。三是坚决守底线。持续完善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着重强化对技术风险性高、施工难度大、质量安全事故多发或事故危害大的工程项目(或部位)的巡查频次,压实各方责任,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尽快推行“互联网+”、“智慧工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将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智能设备逐步应用到建筑工程,创新工程管理模式。
(五)聚焦热点,强保障惠民生
着力在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已鉴定的农村危房进行复核,已改造的房屋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确保2023年底彻底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着力在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下功夫,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宜居农房试点建设等工作为有力抓手,不断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农村建筑风貌更加提升。着力在农村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上下功夫。指导乡镇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对排查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逐户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发现一户、保障一户、销号一户”,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科、市政建设管理科、建筑管理科、人防科、质量安全监督科、房地产科、档案室、城乡建设督查执法室。
编制人数合计3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0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21人;退休人员小计3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64.87万元,较上年减少2714.70万元,下降47.8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4.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转;其他收入79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9.9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964.87万元,较上年减少2714.70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xx。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7.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42万元、资本性支出15.90万元;项目支出229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24万元,资本性支出122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32.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16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4.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转;其他收入79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9.9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收入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88.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转;商品和服务支出30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运行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资本性支出123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相关支出43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398.4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支出的预估。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6.61万元,较上年减少1764.76万元,下降44.89%,主要原因是人员划转。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01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养老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4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46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91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8.9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4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60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427.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转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42万元、资本性支出15.9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资本性支出12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537.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2.68万元,下降54.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人防易地建设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完善我县人防工程功能结构布局,提高人防军事用词,请慎用防突 袭能力,同时解决老城区的停车难问题
2)立项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第(7)号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提高人防军事用词,请慎用防突袭能力,同时解决老城区的停车难问题
5)实施周期:2023-01-01至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200万元
2.人防维护中心(含人防办)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运转经费
2)立项依据:历年拨付资金
3)实施主体: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保障人防维修中心(含人防办)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3-01-01至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 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