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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20-000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2-0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县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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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是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的有效举措,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局在县财政局的认真指导和帮助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初见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专门机构、适时调整职责分工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文件精神,根据《2019度县直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局以此为契机,经县司法局局务会研究决定,于2019年5月,成立了教体局内设机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机构设立后,我们多次向县财政局绩效中心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全面开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根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逐年完善部门职责分工,随着我县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逐年增多,以往主要依靠绩效办承担更多任务的方式已经不再合适。2019年最主要的改变是明确将局内各对口业务股室作为绩效评价的主体,以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扩面工作需要,增强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实际应用效率和效果。

目前执行的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局绩效评价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培训;下达绩效评价通知;通知相关业务股室根据评价指标对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各科室共享,提出调整建议,与来年预算安排挂钩。

局内业务股室职责:是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组成人员,把握好相关政策法规,全程参与并主持预算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协调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绩效预算;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协调主管部门复评、督促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档案;向项目主管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监督协调项目单位落实整改;对绩效评价报告、报表进行公示;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县财政绩效中心。

项目主管部门职责:认真、准确填报项目绩效预算表、绩效监控表;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科学、专业的评价指标和可操作性的量化考评方法;组织好项目单位进行自评,对评价结果进行复审,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对县财政局最终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二、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在建章立制方面,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文件精神,《2019度县直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作为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顶层制度予以执行。2019年,我局印发了《南昌县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很好地规范了本系统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项目监控执行情况,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评价、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分析,目前,重点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经局领导同意,组织各科室召开了会议,明确地将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局内各业务科室后,为了减少业务科室的依赖性,促进他们研究绩效管理工作业务,绩效办抽身集中精力负责安排计划、组织协调、加强培训、建立项目评价档案等工作。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各业务科室已经将此项工作扛在了肩上,各科室也都比以往更加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但从目前这个阶段来看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由于种种原因业务科室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挖掘方面差强人意。我们希望县绩效中心能够帮助我们联系聘请域外专家或中介机构尽早实现第三方评价,或者请相关专家对教体系统的绩效人员进行指导培训。

四、未来工作思路及打算

未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文件精神,根据《2019度县直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开展好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深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法

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开始着手制定各项目个性化考评指标,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事前或过程中的实地监控调查,完善全过程监控手段和方法,全面推行绩效运行监控,继续完善“季度一报”的形式。二是下一步我们还将研究与财政监督办联合开展绩效工作,以解决人力不足问题。三是要在评价结论的有效利用上做文章、下功夫,评价报告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而是工作的开始。重点研究将评价结论与预算资金安排、项目资金分配等合理挂钩,评价报告的建议解决情况追踪追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和通报等问题。四是扩大绩效预算编制范围,选择性开展重点评价。我们将在目前局内支出业务科室上报绩效预算编制试点单位和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编制范围,对于一定数额以上的项目全部要求其编制绩效预算,实现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制度化。继续提高绩效目标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占财政资金的比重。同时,在所有这些项目中,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并着重抓好其中如社矫、普法等领域的全过程深度绩效评价,通过深入开展评价,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摸清道路、理清思路。

(二)强化学习,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打铁必须自身硬”,目前,评价队伍人员知识面不够宽泛,业务仍不熟练,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首先是将强化学习,提高培训档次和水平,加强培训力度,使评价人员尽快胜任工作。再有就是通过实施绩效评价的过程,使我们尽快熟悉和掌握项目所涉及的各种业务和政策,加强各方面的知识储备。同时也能提升局内各业务科室人员对对口单位业务的了解,提升日常管理财政资金的水平和能力。

南昌县司法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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