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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614543--2023-01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10-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司法局单位2021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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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二)起草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撰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七)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公务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监察股、社区矫正股(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南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71人,其中在职人员7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463.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2463.28万元,较2020年减少74.57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司法收入本年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63.2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463.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63.28万元,较2020年减少74.57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精简公共安全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63.28万元,占59.4%;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40.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4.08万元,决算数为246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6万元,决算数为46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63.54%,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9.28万元,决算数为180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1%,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7万元,决算数为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合理预算。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44万元,决算数为5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合理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7万元,决算数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合理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3.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9.13万元,较2020年增加589.87万元,增长8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福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4.89万元,较2020年减少88.47万元,下降37.91%,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26万元,较2020年减少21.14万元,下降41.94%,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57.3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3.09万元,下降17.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8.75万元,完成预算的48.61%,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接待39批,累计接待680人次,其中外事接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及其他县区来我县考察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7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84万元,下降31.5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公车日常维护使用厉行节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7万元,降低37.9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6个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72%。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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