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主管供销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受政府委托,对全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实行规划、管理、监督和指导,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四)指导基层供销社及社属公司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预测预报相关市场信息。
(五)根据县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市场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六)负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七)研究制定县供销社机关及全资企业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经营,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指导供销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预算单位个,包括社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无。
编制人数合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53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49.61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供销系统集体企业的店面招租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供销系统集体企业的店面招租收入;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预算总额为53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49.61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供销系统集体企业的店面招租收入。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包含的年度绩效的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5万元、住房公积金24.78万元;项目支出14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5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3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奖金计算在离退休支出里面;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16.56万元、民贸企业补贴支出5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其中:住房公积金24.7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39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包含的年度绩效的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5万元、住房公积金24.78万元;项目支出14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5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3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6.51万元,较上年增加26.9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包含的年度绩效的8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奖金计算在离退休支出里面;卫生健康支出2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6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24.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包含的年度绩效的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5万元、住房公积金24.7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7.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控制运行经费,减少不必要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辆。
2024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九)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情况说明
1.化肥淡季存储项目(保障我县农资市场的供应需求)
1)项目概述: 通过存储化肥1万吨稳定淡季化肥农资市场的稳定性。
2)立项依据: 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2006年25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4)实施方案: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此资金由县财政年初预算统一安排。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28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商务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的人员工资支出及单位一般性开支。
(九)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商务流通事务(款)民贸企业补贴(项):反映本单位对农资供应企业保障农资供应进行的补贴。
(十)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商务流通事务(款)其他商务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本单位收到上级资金对农业企业的补贴款,转移支付本级资金对困难户的走访资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